大西北网讯 5月28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了《甘肃省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登记审查通则》和豆制品、酱卤肉、糕点、粉条等4类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旨在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管理,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小作坊主体责任。
4类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在强调小作坊必备场地、设备和人员等食品安全基本条件的同时,更加注重了生产过程的可操作性,对基本工艺流程、主要设备器具、进货查验、加工场所、生产要求、贮存与销售、质量控制等做了具体要求,为小作坊生产者提供了可以参照的样本。同时,还明确了其产品销售仅限在本生产加工点或自设直销门店进行销售,严禁跨区域销售,严禁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销售,严禁向农村婚丧等自办宴席场所销售。
目前,我省取得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有17000多家,普遍存在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基层在登记审查实践中普遍存在标准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此次出台的4个生产规范较好地解决了食品小作坊长期存在的生产工艺随意性大、加工场所条件差、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对提升全省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