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5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82.8%,超额完成国家年度目标0.8个百分点。
《报告》显示,2018年,我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核与辐射安全水平巩固提升,环境风险态势较为平稳。总体看,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呈现稳中向好趋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均达到国家目标要求。其中:2018年全省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4.29,同比下降2.1%。14个市州可吸入颗粒物均值为7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均值为34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82.8%,超额完成国家年度目标0.8个百分点;14个市州所在城市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浓度均值均达标;二氧化氮和臭氧浓度均值除兰州市外,其余城市均达标。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Ⅲ类(良好)以上65个,占比95.6%;IV类(轻度污染)2个,V类(重度污染)1个。
18个重点监管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为10%;35个地下水国家考核点位水质极差比例为8.57%,低于国家控制目标22.83个百分点。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年未发生重大土壤污染和农产品超标事件。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