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兰州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通知》,要求任何学校不得在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组织实施研学旅行活动。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政教、教导、医务、安全、年级组等部门和家长委员会组成的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提前拟定研学活动方案、安全预案。如果出现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研学活动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停止该次研学活动,并与学校教育教学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相挂钩。
坚持公益性原则,各学校不得借研学旅行名义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创收,或变相组织教师借机旅游,要积极协调研学机构对贫困家庭学生研学费用适当减免。
同时,各学校要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一般小学安排在四到六年级,中学一到二年级。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小学原则上不超过3天,中学不超过5天。任何学校不得在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组织实施研学旅行活动。各学校研学旅行要严格控制出行范围,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