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诞生的第一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农残快速检测。
郁郁葱葱的蔬菜大棚。图/通讯员朱国兴
“菜瓜,500kg;产地:申中乡申中村;开具日期:2020年3月31日;联系方式……”3月31日,随着湟源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乐家农业有限公司编号为HY31Qlj0001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出,我省第一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诞生了。
“这是青海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破冰之举,标志着我省列入试行品类的食用农产品告别‘默认合格’入市时代,正式迈向农产品‘承诺合格’上市的新阶段,开启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马清德说。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自我管理、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全面部署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
2020年3月,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全国“一盘棋”要求,全面启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工作,在全域范围内统一试行,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统一试行品类,统一监督管理,实现在全国范围内通查通识。
自此,和全国所有的省区同步,我省计划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实现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冷水鱼初级加工产品等五类食用农产品“带证上市”。
据了解,我省现有各类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118家,定点屠宰企业58家,家庭农牧场497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0434家。2019年,我省生产蔬菜151.4万吨,肉46.42万吨,蛋3.36万吨,水产品1.85万吨。这些上市农产品从3月底开始都将附带自己的“身份证”,让“舌尖上的安全”更有保障。
一张合格证,一份责任心
“我郑重承诺,我们公司生产的农产品不使用禁用农药、不使用非法物质、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
对于成为全省第一个首发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企业,湟源县乐家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尹志桥有些激动,在合格证启用仪式上,尹志桥拿起刚刚开出的合格证,高兴地向大家展示着。
在这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有农产品的生产信息,包括企业、联系人、产地、农残及认证等,还有设置的二维码,扫码可对产品进行溯源。
“我们公司出产的菜瓜、辣椒获得了第一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我特别高兴和激动,这是上级领导和农业部门及消费者对我们的信任。同时我也感觉自己肩上的责任更大、压力更大了。”尹志桥表示。
“合格证既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也是生产者的‘承诺书’,还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更是进入市场的‘入场券’。小小的合格证,不仅对农产品进行了品牌保护,也倒逼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我监管,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熊进宁认为。
乐家农业有限公司在湟源县农业示范园区种植了85个蔬菜大棚,主要品种有辣椒、黄瓜、西红柿、茄子、菜瓜等,生产的蔬菜主要供应到湟源各个超市和蔬菜批发部。
在示范园区菜瓜温室大棚,绿油油的瓜秧上结满了菜瓜,园区的工作人员正在采摘并分拣装箱,等待蔬菜销售商运往县城销售。记者看到,大棚入口处的记录表上清晰地记录着每天浇水、施肥、用药的情况。
“这里总共有10个菜瓜棚,菜瓜已经摘了三茬,是去年11月底到12月初完成的定植,今年四月最后一茬摘完后就要拉秧种辣椒了。田间管理做得好,能有效防止病虫害。”湟源县蔬菜技术推广站技术员黄莺告诉记者。
在示范园的农残检测点,工作人员正将采集的菜瓜、辣椒样品,放入处理瓶中,做农残快速检测。
“我们示范园建立了检测室,配备了速测仪,采摘下来的蔬菜都要进行农药残留样品快速检测。”工作人员介绍。
“这个棚里是陇椒‘华美105’,一年一亩地能产4000到4500公斤。棚里套种的是西瓜,5月就可以吃了。辣椒已经摘了一茬,第二茬再有十天就上市了,我们是一边成熟一边采摘。这里施的都是有机肥,悬挂的黄板可以很好地诱杀害虫,因为损害辣椒的害虫有很强的趋黄性,选用粘虫黄板对辣椒虫灾防治十分有效……”辣椒大棚里,技术员李振龙向记者做着详细解说。
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但是长期以来,部分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违法使用禁用药物、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的问题时有发生。
“我们开具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就是在向社会承诺,我们销售的是绿色菜、干净菜、安全菜,这是我们对消费者的承诺书。原来有人买了我们的辣椒,一般来说不会知道谁种的。现在通过合格证,就可以直接找到我们。”尹志桥说。
近年来,我省通过强体系、定标准、建基地、严监管等综合措施,基本建立了投入品管理、农产品监测预警、标准制定、监督执法、应急处置等监管制度,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平均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但是面对小农户、大市场、多品种、广区域的农产品生产经营特点,依然存在着监管手段不足等问题。
在熊进宁看来,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依靠有限的监管力量远远不够,根本措施还是要让生产者主动担起责任,从“产出来”一侧自我把关。“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这种新的模式出来之后,让企业和种植户有一种责任担当,能够打通全程监管链条,解决全程监管难点问题。”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借鉴工业品合格证管理模式,规定由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主开具合格证,承诺其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国家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强制性标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式的一项重要创新。自主开具合格证,既是赋予生产者的一种权利和义务,但更多的是一种责任、一种承诺、一种担当。关键是提高自律能力,从‘我要你做’变为‘我要做’。”马清德表示。
合格证,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近年,我省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发展战略部署,突出绿色农业发展目标,按照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工作要求,采取推进标准化生产、严控农业投入品、全程质量监控等措施,狠抓优质农产品认证与质量安全监管,推动高原特色农牧业高质量发展,“青字号”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自有品牌得到了快速发展。
今年,全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创建更是持续发力,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的推进实施,提供了空前的条件保障。
3月末的湟源县,田野里满是播种的身影。雪莲花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大田里,堆放着一小堆一小堆的肥料。
“这些都是有机肥,这两年通过宣传动员,农户们在农作物种植中都自觉使用有机肥料。现在一亩地补着100公斤有机肥,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自筹的有机肥里也包括种植户自己积攒的农家肥。农户们对农业绿色发展和规模化种植也都非常认同,像全县的胡萝卜现在基本形成了全程机械化种植、收获和洗涤,订单供不应求。所以,湟源县启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水到渠成。”湟源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刘利青告诉记者。
为严防、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湟源县围绕农产品生产基地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等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对种植基地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关。同时从禁用限用农药、安全使用农药、科学防治病虫害、标准化生产、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五个方面对种植户进行宣传和讲解,确保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全面试行。
“这几年湟源县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加快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连续三年保持在97%以上。通过宣传,种植户养殖户生产绿色产品的积极性非常高,农产品品牌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在今年省级第一季度例行检测中,湟源县被抽检的两个基地10个产品,合格率达到了100%。”湟源县副县长王魁九介绍。
“今年,湟源县质检中心以蔬菜、水果等为重点,对多个蔬菜种植基地生产的农产品进行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其中进行氨基甲酸之类农药残留速测检测25个批次250个样品,产品合格率为100%。”湟源县质检中心工作人员李栋告诉记者。
合格证制度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列入试行范围,要求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鼓励小散农户积极参与试行,可就近单元“挂靠”管理,有助于提高监管效能,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的全链条可追溯。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由产品监管转变为主体监管,监管任务更加明确,全面提升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熊进宁表示。
长时间以来,农产品品牌同名化、同质化、空洞化现象突出,消费者认同度、市场美誉度不高。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提供了标准规范的重要信息。以对接市场为切入点,把合格证作为名优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入场券”,为消费者提供选购绿色、安全农产品的途径,可以强化公众认知和社会参与程度,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马清德认为,通过合格证追溯机制可以完善“发生——锁定——查处”链条,及时找到收购者、生产者,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减少中间环节时间。
“可以说,通过合格证制度的运行,如果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可以有效地向社会公开问题产品流向,及时召回、销毁问题产品,树立公众消费信心。”
为确保合格证所载内容真实有效,严格有效的监管、科学高效的技术手段、完善合理的诚信体系建设必不可少。
“对虚假开具合格证的、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的主体,必须纳入‘黑名单’重点监管,加大抽检频次,紧盯问题不放,直至彻底整改。对于冒用他人名义、虚假开具合格证的,必须严惩重处,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马清德表示。
据了解,西宁市农业农村局先行开展了合格证试点工作,在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质量安全治理能力上取得了积极成效。
“我们市县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将合格证开具和出具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既要查验种植养殖生产者是否按要求开具,也要核查合格证的真实性。”西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车向贤介绍。
下一步,我省将以合格证为突破口,持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让合格证制度尽快进企入户,家喻户晓。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种养过程管控,切实把安全风险隐患杜绝在“源头”。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推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构筑起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火墙”,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更放心、更安全、更健康。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