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配图
手杖是老人助行的工具之一,是老年人喜欢的生活伴侣,被称为人的“第三条腿”,无论是登山步行,还是闲立庭院都不可少矣。手杖现在看来是一个十分普通的物品,但当我们探究起其历史发展过程,会发现其有着深刻的文化内涵。
新疆考古工作者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南疆各地遗址墓葬里发现了一些古代的手杖,有普通的木手杖,还有西方色彩的权杖以及东方文化特征的鸠杖。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对手杖的起源,考证起来比较困难。
但从古至今的老人,到了一定的时候,都须借助拐杖走路。1996年,新疆考古工作者在且末县扎滚鲁克墓葬中发现了三把木制的手杖,距今约2500年,它们的形状都比较古朴,有一把保存的比较完整,长91.2厘米,粗1.2厘米,是利用形式上有把手的自然柽柳木棍,稍作修理而成。这把手杖看起来比较原始,但它是我国时代比较古老的手杖之一。
到了汉代,西域居民的手杖制作更加规范。1984年以来新疆考古工作者在洛浦县山普拉墓葬中发现了了六把手杖,皆用细木棒制作,表面光滑,从手柄上看,可分为曲柄和球柄两种形制。长66至120厘米,粗1.6厘米至3.6厘米,其中一把曲柄手杖的手柄呈倒钩状流线型,体现了当时制作者人性化的设计理念,与现在老人们使用的普通手杖比较接近,我们仿佛看到了1800多年前的老人们拐着手杖蹒跚行走的身影。山普拉古墓群在汉晋时期,是丝绸之路南道西域三十六国之一的于阗国人的公共墓地,所以可以说,这些手杖是当时于阗国人使用过的遗物。
山普拉古墓中发现的几把手杖中,最值得关注的是球柄手杖。学者们认为,球柄手杖应是古代西方流行的权杖。新疆最早的权杖类文物,2003年出土于罗布泊地区小河墓地,是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在一座墓室的底部发现的圆形白玉权杖头,距今3600余年。1996年,考古人员在民丰县尼雅遗址采集到用白玉雕琢而成的权杖头,直径6厘米、高5厘米,保存完好,表面十分光滑,是汉晋时期精绝人的遗物。
关于权杖的来源有几种说法。一种说法是权杖早在原始社会后期即已出现。当时的部落首领为显示自己的权力来自神灵,常常手握部落所崇拜的图腾,表明自己是人神合一或神的化身。后来,为携带方便,图腾逐渐演变成权杖。权杖的顶部一般雕刻着该部落所崇拜的神灵,例如,从古代印第安人留下的一些壁画中即可以看到手握这种权杖的印第安王的形象。还有一种说法也是源自远古时代,当时的部落首领多为年长而有智慧者,为行走方便,也为随时可以惩罚违法乱纪者,他们手中都握有经过本部落全体成员认可的、有特殊标记的手杖,这根手杖就象征着他的权力和权威。后来,这种有特殊标记的手杖就成为首领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后来又逐渐演化成各种各样的权杖。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李水城认为,全世界发现最早的权杖头存在于西亚的安纳托利亚和两河流域,而国内发现的权杖头主要分布在新疆、甘肃、青海、西藏、陕西和内蒙古等地,比如甘肃西河县宁家庄出土的距今约5000年的彩陶权杖头,新疆罗布泊小河墓地出土的距今约3600多年前的权杖头和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出土的权杖头等。“权杖在西亚出现以后,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特质,开始向外传播辐射。”李水城说。权杖文化从西亚地区向西沿地中海沿岸进入埃及,向西北传入东南欧,向北传入高加索地区,向东则进入中亚。
在古埃及、古罗马和古代波斯的石刻和其它绘画作品中,我们经常看到长老或国家的元首们,手持权杖的形象。手杖在西方是象征皇权的用具,通常为国王所持有,权杖地位类似于我国的玉玺,装饰华丽,常为金、银等贵金属所打造,镶嵌有宝石。图坦卡蒙是3300年前的一个埃及法老,他曾在金雕御座上管理着庞大帝国。他的统治是短暂的,在18岁时突然死去。在他的陵墓里除了出土世界瞩目的黄金面具之外,还发现了金光闪闪的手杖。
山普拉古墓中发现的汉代球柄手杖,与西方流行的权杖十分相似,在1800多年前的于阗古国,当权者是否也使用权杖呢,当时西域是否存在着权杖文化呢?值得进一步研究。
鸠杖当然是最具中原特色的手杖了,我国一些古墓里还发现了青铜鸠杖。鸠杖也叫王杖或玉杖,是自西周以来朝廷政府为体现和倡导尊老养老作风授予老人的手杖。《礼记·月令》提出每年的仲秋之月,“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周代倡导的高年授杖活动,一直延续到汉代以后,特别是汉代尤为突出。
据甘肃武威汉墓出土的《王杖·诏书》竹简中记载,西汉宣帝刘询为推行尊老爱老的社会风尚,为使长者延年益寿,曾下旨将手杖的顶端制成鸠鸟头状,赐给全国70岁以上的老人。 据说鸠鸟是一种营养极为丰富的可食之鸟,寿命很长,故其意是在祝愿老人饮食顺畅、健康长寿。
学者们认为在我国的古代文字学中,“鸠”通“九”。九是个位数中最高的数字,又称“天数”,象征极高、极多、极长、极大之意。“鸠”通“九”,鸠便被视为吉祥之鸟,赠予老者,即有“九秩”(90岁)长寿之喻。我国各地遗址中发现过鸠杖,汉代画像石刻也生动记录了鸠杖的实物资料。许多鸠杖顶端处装置有木鸠或铜鸠,有些鸠杖更饰有绚丽的流苏。河北满城汉代刘胜墓中发现过杖首为铜鸠的铜质鸠杖。吐鲁番墓葬中出土的北朝至唐代时期的鸠杖,通体涂黑,长1.74米,杖头是一只雕刻精细的木鸠,身涂少许红色,口衔红绶带。自汉代张骞出使西域以来,中原与西域的政治、文化联系比较密切,中原的许多管理制度和生活习俗传入西域,新疆墓葬出土的鸠杖反映了这个现象,说明“高年授杖”制度,曾一度流传于西域高昌地区。
早在三千多年的商周时期,统治者认为尊老、养老是纳贤兴邦的“国之大事”,如果尊敬老人,国家就会兴旺发达;遗弃老人,任用不贤者,国家就面临灾难。《周礼》倡导“孝行以亲父母”;孔子说:“老者安之”,孟子希望“老者衣食帛肉”。到了汉代初期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养老制度。据史书记载,汉高祖刘邦即位不久,就向全国颁发了《养老令》,规定在县、乡各置三老一人,县三老可以和县令、县丞、县尉等官员平起平坐,有事互相请教;免除他们的徭役,并在每年的十月赐给酒肉。汉文帝时颁行的《养老令》,对保障老人的生活条件,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就是80岁以上的老人每年每月赐米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年龄在90岁以上的老人,加赐每人布帛二匹,丝绵三斤。
除了颁行《养老令》之外,汉朝政府还实行“高年授杖”制度,《后汉书·礼仪制》对此记载的颇为详细,规定每年的秋天,给年满70岁以上的老人授予王杖,80、90岁的老人,额外赐予物品。王杖的顶端以鸠鸟作为装饰。鸠鸟是古代“不噎之鸟”,希望老人饮食顺畅,健康长寿。甘肃武威汉墓出土的《王杖,诏书》竹简中记载,受王杖者享有相当于“六百石”官员(相当于县令)的政治待遇,允许行走于皇帝专用的“驰道”的旁道,严禁官吏侵扰和欺侮老人,对欺侮老人情节严重者,判处重刑或死刑。对孤寡老人以及老、弱、病、残者,不收赋税,免除徭役。对有一定生产能力的老人,鼓励他们自立,从事生产活动,同样免除租、税和徭役。
汉朝之所以延续400余年,与当时政府提倡的道德风尚有密切关系,尊老养老无疑是汉朝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系人心、安定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2000多年前的封建社会能够做到尊老、养老,并且制定了比较好的尊老、养老制度,已进入21世纪的今天的我们,更应该继承我国优秀的文化传统,制定出更加完备的养老体系,形成尊敬老人,爱护老人的社会风尚,倡导以德制国,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新疆长时间以来就是东西方经济文化荟萃的重要地段,也是多元文化并存的地区。新疆各地墓葬遗址出土的众多文物,如“马人”武士壁挂、东罗马金币、波斯银币、对人对树对兽罽袍、玻璃杯、联珠纹丝绸、双陆木棋盘等文物足以证明了这一点。新疆古墓发现的木权杖与玉石权杖头,说明来自西方的权杖文化,确实也存在于古代新疆,并由新疆传入到中原内地。与此同时,从汉代起,随着丝绸之路的畅通,西域与中原的经济文化联系也日趋密切,就连中原内地不太多见的鸠杖也出现在新疆古代墓葬里,无疑反映了当时中原文化对西域的影响。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