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高邮警方获悉,19日下午,有施工队在高邮府前街原政府大院施工时,发现一只腐烂木箱,里面存放有130余发子弹,随即报警上缴。目前,警方已对子弹妥善封存,择日会统一销毁。
封存 部分子弹仍有杀伤力
19日下午,一家施工队在高邮府前街原政府大院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员挖掘地基时,发现泥土地底下有一只腐烂小木箱,出于好奇,施工队员打开小木箱,惊讶地发现里面存放着大量子弹。工友发现情况后,感觉事态严重,随即将子弹交到高邮公安局珠湖派出所处置。经清点,木箱内有130余发子弹。
随后,警方将这些子弹移交给高邮公安局治安大队处理。经鉴定,这些子弹分别为步枪子弹、机枪子弹、手枪子弹。
130余发子弹中,有的子弹仍具有杀伤力,初步怀疑是上个世纪战争年代遗留下来的。目前,子弹已被警方妥善封存,择日会统一销毁。
较多 高邮常发现炮弹子弹
20日,记者从警方获悉,一次发现这么多子弹,还是比较少见,不过在高邮,偶尔发现子弹炮弹,倒是常有的事。
如6月15日晚上6时50分许,高邮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报警,称其在秧田插秧时,捡到14颗子弹。高邮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赶到现场后,经初步辨认,这些是步枪子弹,具有一定的杀伤力,随即将其带回派出所处置。
2014年6月25日下午4时许,高邮市原高邮镇政府,有人清理院落时在厕所边一棵大树下,发现一个疑似炮弹,随即向高邮110报警求助。后经南京炮兵指挥学院枪弹专家鉴定,该炮弹为穿甲弹,长16厘米,底部直径5厘米,是解放战争时期遗留下来的,仍有爆炸危害性。
提醒 挖到子弹炮弹要上缴
“随着工地等增多,挖到子弹炮弹的情况多见也正常。”昨日,一高邮市民表示,高邮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都曾发生过战斗,一些子弹、炮弹等遗留,可能要比其他地方多一些。
那么,如果挖出了子弹、炮弹,又该如何处置?对此,警方提醒,遇到可疑物品,或者私藏枪支弹药的,应以对自己对他人高度负责的态度打消顾虑,主动上缴到公安机关,或及时向公安机关说明,切不可随意处置丢弃。
“有些子弹、炮弹,可能还有杀伤力。”警方提醒,挖到了如果不引起重视私藏或误碰,就可能造成意外伤害,而随手丢弃,则可能落入不法之徒之手,用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