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德兴市档案馆12日消息,日前,该馆工作人员赴安徽黄山市征集到两张清代德兴人的国子监监照。两张监照发照日期分别为道光十七年(1837)五月廿一日和咸丰八年(1858)九月三十日。
这两张监照长58cm,宽约48cm,为白棉纸刻板印刷后手工填写。上方为监照两个大字,周边为卷草莲花纹图案。正文为宋体刻印,所填文字均用墨笔,"监照"下方的朱批大字"实"即银已收,"行"表示同意,用朱笔验证实收,签字批行圈办,并盖有国子监满汉文篆体朱红印章。
监照显示,监照持有人分别为王以宏、王承烈,二人均为德兴人,父子关系。二人分别于道光十七年和咸丰八年通过"捐纳"相继取得监生资格。
根据王承烈的监照显示,捐纳监生时花费白银八十八两,除此之外,还需交纳"饭银"(清代京官正薪之外的补贴)及部照费(领取执照的工本费)等。
据了解,清代国子监是掌管全国学校的最高行政机构,同时是全国的最高学府,国子监学生通称监生。"监照"是国子监颁发给监生的学历证书。也有平民纳捐于官府,就可取得监生身份。有了监生文凭和名号后,平民就具备了捐纳官职的资格,或者可直接参加三年一次由布政使司举办的乡试,走正常渠道入仕。
据档案馆专家介绍,为防止监照被人盗用,这两份监照的正文中均用文字核实开列了捐纳者的年龄、籍贯、外表特征、家庭出身,还考察记录了持照人曾祖、祖父、父亲三代人名讳。
专家称,捐纳监生与中国延续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无关,是当时朝廷为缓解财政困难的无奈之举,从中可看到封建王朝消极腐朽的一面。
专家称,此监照对研究清代选官、科举制度、捐纳制度及德兴地方的文化教育提供了重要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