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前,徐悲鸿任中央大学艺术系主任。当时他的作品已盛名远播,价格不菲。不过徐悲鸿为人淡泊名利,一般不轻易卖画,结果徐悲鸿画作的价格节节攀升,于是引得一些不法之徒动了心思。其时,南京道署街一裱画店里挂出不少署名“悲鸿”的“奔马”、“八骏图”及水墨花鸟画,吸引了不少收藏爱好者前往,售价、行情甚旺。
徐悲鸿、蒋碧薇夫妇得知后,亲自前往察看这些惟妙惟肖的伪作,又经多方打听,终于弄清楚制造假画的人,是当时的一个青年,名叫任仲年。
任仲年虽年仅19岁,却练就一手模仿当代名画的绝技,不论山水、人物、花鸟,均达到乱真的水平,并以此牟取暴利。
是可忍孰不可忍,徐悲鸿夫妇最终决定由蒋碧薇出面打官司,一纸诉状将任仲年告上法庭,双方对簿公堂。但令徐悲鸿夫妇啼笑皆非的是,官司一直打到省高等法院第五分院,法庭竟然宣告任仲年无罪。
此案不了了之的原因,最主要是因为当时法律制度太不健全,民国法学界对于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更谈不上什么着作权维权了。另外,任仲年的父亲多方活动,打通了“关节”,徐悲鸿败诉也就在预料之中了。匪夷所思的是,造假者任仲年还振振有词地在法庭上狡辩道:“画上署名悲鸿,难道就不许我叫任悲鸿吗?”一下子“你也悲鸿,我也悲鸿”成为当时的流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