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21世纪的社会主义中国,郑筱萸重复着几百年前官场上的老调。与绝大多数贪官一样,在进行权钱交易的潜规则游戏中,郑筱萸的妻子和儿子,在郑筱萸腐败案中既是推动者又是参与者,他们借着这棵大树广纳阴凉,享尽了权势、金钱带来的无限风光。
友情背后,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2006年6月25日,海南汤氏兄弟的公司贵客盈门,一场大型慈善事业在海口隆重举行。
此时的郑筱萸已从局长的高位退下一年,自以为安全着陆,交友更加随意。他特意飞赴海口,随之前往的还有时任浙江药监局局长的郑尚金等官员及一些药商们。
就是在这次海南之行中,汤氏兄弟特意举行了私人宴会,庆贺他们与郑筱萸相识10周年。而正是众多的汤氏兄弟们,在成为郑筱萸的亲密朋友的同时,用金钱的力量把他慢慢拉下水,最后把他推上了绝命之路。
法庭上,检方指控的向郑筱萸大肆行贿的8家药商老板们,都是他的亲密朋友,有些还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他们或者是郑府的常客,或者与郑夫人、郑公子亲如一家。可是,在这温情脉脉的背后,则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人们发现,郑筱萸的受贿行为绝大部分发生在他调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之后。他在追忆时说:“送钱的人都是药企的老板,都是发生在1998年我任国家药监局局长以后,国家药监局的职责也从行业管理变为行政监督审批,所以实质上还是政府官员与企业老板的关系,我收他们的钱,是受贿行为,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权力的公正行使。”
人格分裂:一边讲反腐倡廉一边搞受贿腐败
郑筱萸的人生履历与许多高官一样,具有鲜明的两面特色。
一方面,出身贫寒,郑筱萸曾在企业工作20多年,在企业改革中作出过突出成就,总体看是一位优秀企业家;另一方面,他热衷于结交药商朋友,热衷于声色犬马,热衷于权钱交易。
郑筱萸在法庭上对检方指控的受贿罪供认不讳,但对玩忽职守罪却不肯认账,他多次表白自己工作勤勤恳恳,把心思都扑在工作上,并因此浑身是病。
可是,中国医药市场也确实在他的领导下,达到了惊人的混乱地步,专业人士看到的是制订了那么多这个规程那个规程,但有些企业并不按照规程生产,企业编制假资料骗取生产许可证,致使假药流入市场,多少人致死致残;检察机关的人员看到的则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只要药企给药监官员送上了钱,批文就会拿到,就会很快拿到;老百姓看到的则是看病难看病贵,多少人只好小病拖、大病扛、重病见阎王。作为国家药监部门的最高长官,难辞其咎!
郑筱萸对金钱的“独到”见解曾经迷惑了许多人,曾经使他的形象闪闪发光。他曾对媒体表示:“金钱可以买到图书,但不能买到智慧;金钱可以买到食物,但不能买到食欲;金钱可以买到床铺,但不能买到睡眠……”刚刚讲完,电话铃声响了,他便被他的药商朋友叫走了,药商送上的是白花花的银子,而他回报的是批文。终审判决上认定的收受贿赂的条条罪状,就是对他人格分裂两面人生的绝好注解。
100万港元:亲情衍化成“贪腐催化剂”
2000年7月的一天,郑筱萸在办公室里接待了老朋友浙江药商葛老板,一阵寒暄,葛老板进入主题,他告诉郑筱萸,他的公司准备进行人工合成麻黄碱研制和生产的设想。
麻黄碱亦称麻黄素,是从产于中国北部的麻黄草中提得的一种生物碱,也可人工合成。它的作用类似肾上腺素,但较温和而持久,并能兴奋中枢神经系统,不仅可以用于制药,还是毒品制造的重要原料之一。特殊的药物作用催生了麻黄草产业的私挖滥采。2000年前后,北方一些地方的农牧民不顾生态环境,集中挖采,使一些地方草原沙化、退化严重,而此时以麻黄碱为原料的毒品制造和走私却日益猖獗。
应该说人工合成麻黄碱不仅可以解决日益增长的麻黄碱需求与天然资源日益枯竭的矛盾,也将极大地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是一件好事。郑筱萸正是基于这种想法,赞成并鼓励葛老板开展这一项目的研制和生产,如果后面的审批真正按程序进行,如果没有郑海榕的香港之行,郑筱萸的行为无可厚非。
可是,6天以后,郑筱萸便在葛老板送上的项目报告上批示:“转注册司、安监司,属新工艺,符合国务院环保政策,请按程序办理。”7月24日,国家药监局药监司就发文同意这个项目,整个过程只有12天,如果真正“按程序办理”,这根本是不可能的。
在郑筱萸执政期间,正常的审批程序不能说没有,但极少,没有金钱这个润滑剂,等几个月,等几年是常有的事儿,6天就获得批准,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没有郑筱萸的过问,葛老板的报告恐怕还在卷柜里睡大觉呢!
项目批下来了,葛老板为表谢意找到郑筱萸之妻刘耐雪。刘耐雪自然明白葛老板的心思,她告诉葛老板,儿子郑海榕刚从日本回来,有什么事儿可以找他谈。于是,葛老板便将郑海榕约到香港。面对着帮了大忙的郑筱萸的公子,葛老板将100万港元的支票送到郑海榕的手中。郑海榕有些不知所措,最终还是接过了这张支票。
在庭审调查中,检方指控郑筱萸受贿行为共8宗25次,郑本人直接收受贿赂的有4宗,直接受贿次数12次,其余4宗13次均为家属所为。从金额看,郑筱萸直接受贿的数额只有40万元,而他的妻、子受贿高达609万元,占整个数额的94%。当然,妻、子的所为郑筱萸是知晓的。
在检方指控的8家行贿药商中,排在首位数额最大的是某集团有限公司,这家公司行贿的钱物共292.91万元,都是由郑筱萸的妻、子接受的。
早在1997年,某集团公司便“聘请”刘耐雪为顾问,月薪2000元。期间,该集团公司的塑料制品厂新成立了一个针头车间,刘耐雪向集团的李老板借款,留下一张“借款5.2万元”的借条,并以儿子郑海榕的名义入了股,每月分红人民币2800元。到2005年底,刘耐雪通过“顾问费”“分红”等名义,从某集团公司领取了33万多元。在长达八九年时间里,刘耐雪既不是该集团公司的员工,更没有为这家企业提供任何服务,就白白获取红利和顾问费,并由老板亲自送到北京她的手中。
典型的家族腐败图:
妻子贪婪,儿子无知
刘耐雪是郑筱萸大学时的同班同学,和郑同岁。据郑氏夫妇的同班同学回忆,刘是上海本地人,兄弟姐妹不多,父母都在铁路系统任职。
“她家住在上海石库门的老房子里,有一间厢房和一间客房,条件看上去比郑筱萸好。”去过刘家的同学说。
刘耐雪随夫到京后,第一份工作在北京一家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并支取高额薪水。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物医药,企业负责人古某是归国留学生。当初,刘耐雪毕业后与郑筱萸一起分配到杭州制药厂。刘耐雪后来在一家杂志社工作,并在那里退休。进京后,刘耐雪能够顺利来到这家公司并非偶然。
郑筱萸的亲属们在这家公司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
一名知情人士提供了这样一个线索,说他在1996、1997年向国家药监局申报过一个新药,但迟迟没有下文。但有一次他突然接到了古某的一个电话,希望以300万元购买这份材料中某个漏写的工艺细节。“我不知道我申报的材料怎么到他那里去的?”
此事的内幕无人披露,但可以肯定,药监局内部的“内鬼”发挥了作用,这位“内鬼”是如何把这份保密的资料送给古某的,通过谁来实现这一目的的,花了多少钱,至今鲜为人知。毫无疑问,一般人没有这个本事,有此本事的绝非一般人。
至于郑筱萸的儿子卷入他父亲的案子,时间上应该是郑当上国家药监局局长后的事。郑海榕本是从旅游中专毕业,最初在杭州黄龙饭店任迎宾服务生。后调至宾馆的计算机中心,其第一个妻子亦为某饭店商品部的服务员。郑筱萸出事后,在南京禄口机场被纪检部门带走的郑筱萸的儿媳,则是郑海榕的第二任妻子。
郑氏夫妇均为名牌大学毕业,儿子仅为中专毕业的学历显然不能令他们满意,于是,在郑筱萸调任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的时候,郑海榕就赴日本自费攻读医药方面的一个热门专业。郑海榕2000年回国后,出任上海一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老总,还曾在2006年1月12日任国药控股有限公司的医院营销事业部总经理。这是一般人几年、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踏上的阶梯啊!
妻子的贪婪是他走向断头台的加速器
刘耐雪的贪婪,郑海榕的无知成为郑筱萸加速走上断头台的重要砝码,却是不争的事实。2002年,李老板将一辆奥迪轿车送给郑海榕,郑海榕不但没有拒绝,还将这辆车以15万元出售,并将这些钱揣入自己的腰包。
郑海榕想在上海购一处住房,李老板又送给其房屋首付款168万元。2003年5月,李老板送给郑海榕自己下属公司5%的股份,2004年底又给他带来了股份分红款25万元。2005年底,李老板免去郑海榕所购的上海某大厦一套房屋的首付款199.25万元,并为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
对于刘耐雪母子,好事还不止这些。2000年郑海榕从日本归国后,他在银行办理的信用卡上每个月都会收到从广东某公司打来的1万元钱,这种好运一直延续到2006年,郑海榕共计收到73万元。这家公司美其名曰这是郑海榕的“工资”。其实郑海榕没在这个企业工作过一天。郑筱萸对此事十分清楚,他在法庭上解释说:“当时,海榕从日本回国,没有工作,就跟着他(广东某公司负责人)跑来跑去,我以为他是在那里工作,拿的是工资。”郑海榕拿的到底是工资还是什么别的东西,企业负责人、郑海榕和郑筱萸夫妇都心照不宣。这位负责人还以为郑筱萸家“报销”装修费的名义交给郑海榕25万。
1999年,广东这家药企需进口化学药品原料“盐酸纳洛酮”时,找到了郑筱萸,请他“帮忙”,后顺利进口。2000年,这家企业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成为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郑筱萸打招呼后获得批准。2003年,这家企业的药品物流配送中心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经郑筱萸帮忙顺利获得批准。
2002年,药监局在上海召开会议期间,多次送钱给郑家的那个集团董事长李老板直接来到郑筱萸房间,要求郑筱萸在企业申办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和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等方面提供帮助。郑筱萸当即安排秘书带李老板到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的房间具体办理。不久,企业的申报即获得批准。此外,郑筱萸还签批同意了这个集团下属公司申报的“甘露醇注射液”等24种药品的生产或注册。
法庭上,郑筱萸在回答检察官讯问时说:“他们是冲着我手中的权力送钱的。他送钱的目的既是为了感谢我对他们的支持,也是希望我今后继续关照他的企业。”
据一位与郑筱萸一家关系十分密切的人士透露,从1997年起,郑筱萸与妻子的关系开始冷淡,并日益疏远。用郑筱萸在法庭上的话说,婚姻感情出现问题后,心里一直对妻子有愧疚感,加上刘耐雪退休后无事可做,跟一些药商朋友整天混在一起,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她收药商老板的钱也就没有干涉。在郑筱萸看来,儿子从日本归来,没有事做,跟一些药商“跑来跑去”做点事挣点钱也不为过,所以他对郑海榕从药商那里拿钱也就不去过问。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21世纪的社会主义中国,郑筱萸重复着几百年前官场上老调,结局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郑筱萸的最后时刻
2007年5月29日,法院一审作出郑筱萸的死刑判决;郑上诉,但法院6月份的终审仍判处郑死刑。从开庭审理到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不到两个月时间,一位部长级高官便结束了人生,一时间成为国内外舆论的焦点。
郑筱萸案卷网上惊现
2007年的春夏之交是一个热点频发的季节——生猪告急,肉价上涨引起关注;方便面联手涨价,行业协会成为众矢之的;淮河流域暴雨成灾,南方诸省旱情严重……
郑筱萸案的审判正当其时。5月16日开庭审理,5月29日一审作出死刑判决;6月18日二审开庭审理,7月10日终审判处死刑。从开庭审理到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不到两个月时间,一位部长级高官便结束了人生命赴黄泉,一时间成为国内外舆论的焦点热点沸点。
6月18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郑筱萸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
起诉,陈述、举证、辩护……5个小时过去了,下午2时40分审理结束。出庭的人士注意到,与一审时一样,这次审理依然没有当庭宣判。主审法官宣布:法院将由合议庭庭后合议并择日宣判结果。
二审能不能改判,郑筱萸能否逃离一死,是中外媒体普遍关注的焦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第二审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郑筱萸的生死,牵动着无数人的心。可是,法院在判决之前,一切都属保密。人们对法庭审理的情况一无所知。
当晚,一家律师事务所网站中有一行醒目的标题——“郑筱萸案件相关文件”。文件共9份,包括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一审受贿罪部分辩护词等。其中,一审判决书为原件副本的扫描文件。
郑筱萸案卷网上惊现,在社会上激起热烈反响。就在人们为十分罕见的案卷文书惊现网上激动兴奋、猜测狐疑、担心疑虑之际,戏剧性的事情出现了,郑筱萸的法律案卷在网上生存不到24小时,便骤然消失了。
一些报刊和网站对这些法律案卷作了分析归纳,在9份文件中,一审5份,其中有检方起诉书,一审辩护词(受贿罪部分)、一审二轮辩护意见(受贿罪部分)、一审辩护词(玩忽职守罪部分)、一审判决书;郑筱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的刑事上诉书一份;二审3份,其中有二审辩护词(受贿罪部分)、二审二轮辩护意见(受贿罪部分)、二审辩护词(玩忽职守罪部分)。
控辩双方激辩的焦点是——受贿金额。律师认为,检方指控的郑筱萸直接或通过其子、其妻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649.758万元,郑筱萸直接受贿仅40万元,只是总额的零头,妻、子受贿几乎都是事后知道的,主观上大都采取默许的态度。律师还以韩桂芝等贪官为例,说明郑筱萸认罪态度较好,有坦白情节。
这些法律案卷,将郑筱萸昔日的哥们姐们悉数曝光,这些暴富起来的药商们平日与郑筱萸称兄道弟,亲密得如同家人,如今纷纷交代了他们与郑筱萸权钱交易的全部过程(有些是郑本人交代的),案卷对郑筱萸8宗25次受贿的时间、地点、金额、行贿公司名称、行贿人一一列举,他们中有合资企业也有科研所,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行贿者中既有私营企业主也有政协委员、知名人士。
郑筱萸案卷网上惊现复又惊失成为药监腐败案戏剧性的一幕。
从曹文庄举报立功,到郑筱萸落网、开庭审理继而死刑,案卷网上惊现不久又惊失,将此案推向了高潮。此事带来集中的话题是:这些案卷该不该网上披露,律师公开这些案卷是分内之事还是多此一举,公开这些案卷的积极意义与消极意义等等。
叫好声来自大多数民众,人们渴望信息按照法律渠道公开,渴望从干巴巴的公开信息中觅取更多的信息之源。
部级高官魂断秦城
秦城是中国高官的落难地;秦城,亦是处以极刑高官的生命终点。
2007年的春天,秦城监狱又迎来了一位省部级官员,随着一审判决的公布,秦城再次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这位官员就是郑筱萸,此时的身份已是等待判决的囚犯。郑筱萸在秦城的最后岁月,他生命的最后时光,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秦城监狱的牢门很特别,铁皮包裹着木门,房门上方与厕所马桶齐腰部有“窥孔”,这是给执勤的哨兵对犯人24小时监视用的。牢房内的常备设施有一张距地面一尺左右的矮床。如果需要犯人写交代材料,管理人员会送进一张小学生式的单人课桌。重犯囚室内的墙壁是特制的,目的当然是为了防止囚犯撞墙自杀。
自杀对于郑筱萸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自从5月29日一审判决死刑宣判后,他万念俱灰,一直认为自己虽然有罪,但罪不至死,当法官宣判的一刹那,他的大脑一片空白,眼前一阵眩晕,身体禁不住一阵颤抖。
这是他没有想到的判决。一审宣判后,郑筱萸坚决提出上诉,但以他在官场的经历,深知二审改判的可能性很小。
6月18日二审开庭审理后,郑筱萸的情绪极为低落,几天之内,他形容憔悴,头发几近全白。6月22日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听到二审判决,郑筱萸久久不语,坐在那里长久地凝视着铁窗之外,似乎要从久久的凝视中寻找到答案。他经常一整天坐在那里,像个木雕似的一动不动,直到天渐渐地暗了下来,直到夜色把窗外涂抹得浓墨一般。
7月9日。郑筱萸开始度过他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夜——
浓重的夜色中,月亮不知什么时候升起来了,皎洁的月光泻在地上,给小小的囚室洒满了银亮的色泽。表面看,郑筱萸平静地躺在床上,心绪在往事的时空中飞翔……
秦城监狱的牢房窗户约一平方米大,距地面两米多高,窗台向上倾斜,窗户向上向外开启。窗户共有三层:纱窗、铁栅和磨砂玻璃窗。室内所有永久性设施都被去掉棱角,打磨成圆形。
在距地面大约有3.5米高的天花板上,安有一个光源微弱的灯泡,那模样就像“一个倒挂的小人头”,它被磨砂灯罩罩住,灯罩外包有铁丝网。如此层层包裹,灯光自然十分暗淡。犯人没有控制这个昏暗光源的权力,因为它的开关在牢房外,由看守操纵。
此时此刻,郑筱萸哪有心思欣赏周围的一切。隐现于层峦叠嶂之中的秦城监狱在黑夜中入睡了,而一个死囚却在此度过属于他的最后的夜晚。网上广为流传的郑筱萸遗书,就是写在这一夜,遗书的部分内容如下:
因“犯玩忽职守罪”而获死刑的部级高官,建国以来我是第一人。上世纪80年代,“渤海2号油轮”失事,当时国务院的一位副总理给的是“记大过”的处分;上世纪90年代大兴安岭着火,林业局长的“处分”是辞职;近期的松花江水质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的局长也是辞职;因“渎职罪”而获死刑的,是重庆的“彩虹桥垮塌事件”,一名县长被判死刑……所以,当一审判处我死刑时,我的第一反应是震惊:我没有直接杀过人哪!我的第二反应是不服!我认为量刑过重。
但是,舆论却是一片的叫好声。我为什么会激起这么大的民愤?原来是我这个部门太重要了,我这个岗位太重要了,我手中的权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虽然没有亲手杀人,但由于我的玩忽职守,由于我的行政不作为,使假药盛行,酿成了一起又一起惨案。这个账我是应该认的。
……
明天我就要“上路”了,就要到另一个世界去了,我现在最害怕的是,我将如何面对那些被我害死的冤魂?我祈求他们能够原谅我、饶恕我,我这不已经遭报应了吗?
7月10日,上午8时许,郑筱萸被提出监室,两名法警将他带到一个房间里,接受刑前的验明证身。这一天清晨,从市区驶出一辆警车,北京市一中院的执行法官赶到秦城监狱。他们向郑筱萸宣读了最高法院的死刑核准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
郑筱萸木然地听着法官们的宣读,平静地接受这一切,平静地聆听着死神的召唤。
法官宣读毕,按着人道主义原则,是郑筱萸个人支配的时间。法官们为他提供了纸和笔,他坐在桌前,拿起笔,开始书写遗嘱。大约写了半个小时,他写得十分认真,给妻子、儿子留下了他一生中最后的嘱托。
上午10时许,妻子刘耐雪赶来了,郑筱萸获准同妻子见了最后一面。面对泪痕满面的妻子,郑筱萸显得很平静,法警们退出房间,屋里只有郑筱萸与妻子两人。
半小时的会见转瞬即逝,在妻子的痛哭声中郑筱萸离去了,他被押上一辆死刑执行专用车。他按照法警的要求躺在特制的床上,微微地闭上了双眼。一位法警手持注射器走到他的面前,将针管轻轻扎进他的手臂。
郑筱萸如同以往生病就医一般,静静地躺在那里。仿佛这一针打完,不过是睡个觉,还会有醒来的时候。随后,针管中的液体流入他的体内,一会儿,他便失去了知觉,平静地入睡了。
郑筱萸被以注射死刑的方式结束了生命。12时许,新华社就此发表新闻——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10日上午在北京被执行死刑……
网友“恶搞”贪官行刑过程
人们关注郑筱萸死刑,更关注对他的处决方式——注射死刑,并由这一死刑的执行方式引发出种种议论。
网上热议如潮。有一篇《郑筱萸行刑录》的恶搞帖文极其有趣——
“根据×国刑法第×条第×款,犯罪嫌疑人郑筱萸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在威严的法官面前,庄严的国徽面前,死有余辜的郑筱萸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被拖出了法庭,押赴刑场,立即执行注射死刑。两名行刑人员面无表情地走到郑筱萸面前,取出令人胆寒的针筒,又从药箱内取出验证过无数次的药剂——没错,绝对没错!二人神情庄重地对视了一下,开始抽取药液。
犯人郑筱萸早已面如土色,满头苍苍白发无力地耷拉着,一双惊恐的眼睛,死鱼般盯着行刑官手中的药瓶。突然,他的脸上滑过一丝不易觉察的笑容,惊恐得已经变形的面容渐渐平静下来。酒精棉球涂擦之后,一行刑官熟练地将针扎进郑筱萸的血管。郑筱萸静静地躺着,呼吸均匀,面目平静。
良久,行刑官愕然:怎么还没有死呢?对视,耳语。两行刑官决定再次开箱。于是再次取药,再次抽液,再次涂擦,再次扎针。两行刑官手微微颤抖。良久,良久。郑筱萸依然静静地躺着,呼吸依然均匀,面目依然平静。
两行刑官大愕:怎么还有气儿呢?再对视,再耳语。三次开箱,三次取药,三次……两行刑官额上汗珠晶莹。良久,良久,良久没反应……郑筱萸嘲弄地说:“这药我认识,假的!哈哈,我命不该绝也!”两行刑官面面相觑。将死之人,还如此猖獗!冷静!冷静!年龄稍大者略一沉吟,俯下身子,对郑筱萸一阵耳语:“看来,下面只好就这样直接送你去火葬场了。”
郑筱萸立即惊恐地失声狂叫:“不,不要……我……我口袋有一瓶真的,给您吧!”
这则恶搞帖子广为流传,尽管情节荒诞不经,但却透露出这样一个信息,药品市场的混乱最终导致了郑筱萸难保性命,黑色幽默中流露出的是苦涩和悲哀。
自2006年12月22日郑筱萸被“双规”算起,至此整整200天。郑筱萸走完了生命的最后旅程。
走向文明:死刑从弹头到针头
郑筱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因经济犯罪被处以极刑的第四位省部级高官,在前三位高官中,成克杰、王怀忠都被以注射方式结束生命,胡长清则是饮弹毙命。
中国枪决由弹头到针头的过程,是中国政府执政理念不断成熟的过程,与中国融入世界、与全球日益紧密联系有直接关系。追溯起来,注射执行死刑在199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2条中就有所规定,未获执行是因为不存在注射的条件。
在网民热议郑筱萸死刑的注射执行时,许多人思考得更深入一些,从人性的彰显到国家政治文明的进步——对罪大恶极者实行枪决,执刑者要目睹一个鲜活的生命顷刻间脑浆四溅成为一具僵尸,即使这是一个死有余辜的生命,但毕竟还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那段时间,关于郑筱萸注射死刑的报道如石投水,激起读者心潮奔涌,感慨无限。巨贪临行前能“立遗嘱”、“同妻子见最后一面”,最后接受“注射死刑”,那种感觉和滋味,伏法者当然不会写回忆录告诉我们。但环境想必比较宽松,伏法者从肉体到精神,想必比较舒缓、从容、安详,相对而言,分明是减轻了紧张和痛苦。
伏法者尽管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今天的刑罚却对他们如此仁慈,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烛照出人道及社会进步的端倪。
摘自《天天新报》2009/3/1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