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们对伏羲的讨论可知,传说中的上古帝王及其世系,有些在历史文献中地位确立的过程较晚,是人们观念中的产物,或者是为了某种政治需要附会的结果。我曾在《论中华民族共同先祖的确认》一文中谈到,周代以前的文献中没有提到黄帝。《尚书》从尧写起,整个一部《尚书》没有出现“黄帝”字样,甲骨文中也未见“黄帝”。黄帝的名号源于“五方”观念。从甲骨文看,殷人已有了五方的观念,卜辞中就有东南西北四土受年的记载。“四土”加上“中商”就是“五方”。五方观念大约在西周初年开始演化为“五方色”的观念,以“五色”显示“五方”。《逸周书·作洛》载:“周公……乃建大社于国中,其壝东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骊土,中央衅以黄土。”周人起于黄土高原的陕地,以黄色为贵。沿袭殷人五方观念,周人也将天下划分为五方,并以五方色称五方之帝。王权所在地洛阳为中土,中土为黄,则国称“中国”,帝称“黄帝”。《淮南子·天文》说:“中央土也,其帝黄帝”。黄帝在周代的出现,与当时的政治理念有关,是周族加强对四方各族统治的需要,也就是说,黄帝只不过是一种政治理念的形态化[10]。人们对于历史的认识的本身也是历史性的。历史事实是一回事,对历史的记忆是一回事,对于历史的表述又是一回事。史前时期,文明初开,历史记载全凭口耳相传,由于历史意识本身的历史性,先民们探究和传诵历史时,难免会因为历史意识的局限和出于人为的目的而附会历史,因而可能有虚构和想象的成份。对此,顾颉刚先生提出中国古史是“层累地造成的”的观点,也就是说,古人对上古帝王及其世系的创造过程,是做加法,逐渐敷衍产生的。那么我们在对古史帝系做研究时,则应采用做减法的方法,既不可把神话当成历史,也不可仅凭史籍的记载而断然结论,对历史文献,也应历史地去看,参照考辨,去伪存真,溯其流,探其源,廓清历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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