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律师:曹彧 (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夏先生:两年前,我把家里的祖屋卖给了邻村的薛某,今年春节,一个本家叔叔到我家做客,知道我把祖屋卖了就说,我爸爸可能在祖屋院子的西北角埋了一罐子明清时期留下的铜钱。这东西说起来也不值钱,但我觉得是我爸爸留下的遗物,于是过完年就去薛某家要求把东西取走,薛某一开始没反对,我就找了几个人挖,果然挖到了。可要搬走时,薛某突然反悔了,说东西从他家挖出来就是他家的,就算是我爸爸留下的东西,我在卖房子时也已经卖给他了。当时他们那边人多,我们也没办法,村干部让薛某妥善保管,后面再协调处理。我想问,这罐铜钱我能要回来吗?
曹律师:物权买卖,从物原则上应附随于主物一并转移,但只要你们双方在房屋买卖时没有特别约定,埋藏在地下的铜钱肯定不能算是房屋的从物,其物权不应随房屋物权的转移而转移。从法律上来说,你可以要求薛某对占有的该罐铜钱返还,如果薛某拒不归还或将其变卖属于不当得利,情节严重还有可能涉嫌刑事侵占。但同时,你也应该支付薛某填平院内地面,恢复原状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