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10月26日凌晨,丹凤县龙桥水泥有限公司员工李磊在作业时发现约3000年前战国青铜古剑,11月2日,该县文物部门对主动上交古剑的李磊颁发了荣誉证书和500元奖励。“我平时会看些法制节目,电视上说挖到文物是国家的,所以我就上交了。 ”李磊告诉记者。但对于500元的奖励,他觉得“太少了,怎么也应该几千块啊”.考古学家、复旦大学文博系教授高蒙河对记者说,无论是地下还是水里发现的出土文物都属于国家,不提倡但也不反对奖励。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律师蒋鼎元则表示,根据相关法规,不予奖励、奖励多少都是符合法律的。
那么问题来了,发现文物不交行吗?答案是,发现的文物都是国家的,文物部门有权追缴的同时,还可能罚你五千元到五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