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进教材与“投毒”何异

时间:2014-10-28 09:45来源:大西北网-济南日报 作者:于立生 点击: 载入中...

    近日,一位广东肇庆市网友在论坛发帖称,自己读初一的女儿开学领到的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出版的英语课本里出现了大量广告内容,引起不少网民热议。央视《是真的吗》记者调查发现,教科书中夹带广告的情况确实存在,众多广告以“打包”的方式公然进入英语课本,被送达学生手中。(10月22日《重庆晨报》)


    无论是教育部出台的《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还是《广告法(修订草案)》第40条,都明确规定商业广告不得进入教材。义务教育教科书之所以拒斥商业广告,一是因为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普及性,是由财政兜底保障的,理当与商业利益绝缘;二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都是未成年人,并不具备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而商业广告唯利是图,会给这些分辨能力有限的孩子带来误导,同时,也会对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带来干扰。所以,教材至多也就只能容纳公益性广告而已,边界必须明晰。


    因此,让商业广告“打包”进入义务教育教科书,不啻是在拿“有毒的精神食粮”污染、毒害孩子的大脑。但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的夹带大量商业广告的英语教材,不仅编出来了,还通过了审定;不仅通过了审定,还发行了--通过肇庆市教育局的政府采购程序中标,并经肇庆市教育局指定,进入当地各中学课堂使用了……这么多的环节,被一一突破,这些教材“过五关,斩六将”,如入无人之境,直达孩子手中。笔者不禁想问:这些相关各环节上的把关人员,有无权钱交易、利益勾兑?所以,相关部门理应顺着“广告之藤”,把“涉腐之瓜”摸清,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像这样夹带大量商业广告的教材,应一经发现就无条件召回销毁,并对出版商处以重罚,让其“赔了夫人又折兵”,如此,才能以儆效尤,使对孩子“投毒”的无良行为得到遏制。

(责任编辑:陈冬梅)
>相关新闻
  • 小学语文教材容不得“试错”
  • 各国“语文教材”怎么编?俄罗斯:普希金屹立不倒
  • “人体广告牌”岂可滥用
  • 插播广告不是“救视”稻草
  • “恢复剧中广告”不是救命稻草
  • 电视剧中插播广告是饮鸩止渴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