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会犯错,公众人物犯错则大不一样。观察一些案例不难发现,公众人物犯错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也许有人会说,这是因为当事人的名气所致,影响越大,负面事件带来的指责也越多。其实,名气只是其中一个因素。名人遭遇负面事件后形象一落千丈,甚至遭遇羞辱,还与公共机构对名人的态度有关。
出于公正的考虑,一个人犯错后,按理应该受到合规合理的处置,公共机构没必要试图引导民众和市场的反应与选择。哪些东西该披露,哪些信息应保护,都有相应的规范做法。但若注意一些细节,你就会发现,目前的规范尚不健全,普通人和名人,犯错后的表现和所受到的待遇截然不同。从薛蛮子嫖娼到宁财神吸毒,他们的行为被曝光后,舆论哗然,媒体迅速跟进,当事人出现在电视画面,除了交代事件经过,还会主动承认错误,向自己的亲人甚至公众道歉。他们事后承诺改过自新,当然,相信很多人都明白,这既是自我教育,也是在警醒围观者。
做名人当然有不容易的地方,因为他们一旦犯错,经常都会被作为教育题材。大概因为这个缘故,一些媒体机构在细节处理过程中都会出现纠结,它们既注意到要保护当事人隐私,又试图释放隐私,告诉民众犯错人的身份。很多时候,媒体都会用一种滑稽的方式来处理这种纠结。比如,报道时不会提到当事人的真实姓名,但又会在醒目的位置提到当事人的笔名或网名。这种方式看似解决了上述纠结,其实只是自欺欺人,毕竟互联网拓展了隐私的范畴,代表个人身份的,除了真实姓名,还包括网名,在网络社交崛起的时代,后者甚至更具代表性。
名人们出现在镜头前,讲述自己的犯错经历,事件本身的新闻价值可能并不大,但由于当事人的身份,其升值效应则很乐观。他们的名气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故事基因,使得当事人尤其是他们的教训被更多的人熟知,人们可从中清晰地看到当事人如何走向堕落,犯错的动机和原因,大致能从分析中得出结论,如何避免重蹈覆辙。借助名人效应,客观上完成了对民众的教化,不过,这容易导致一个问题,普通人嫖娼或吸毒不会被突出报道,犯错的名人却被打造成负面典型,即因为个人的影响力,名人的遭遇会更“不幸”.
针对部分媒体展现出的对名人负面事件的报道偏好,有网友质疑“为什么不尽全力打击毒贩,反而这样羞辱吸毒的人?”这样的质疑逻辑可能有问题,却有情感方面的号召力,它让我们反思对待名人丑闻的态度。大众有偏好,人们有同情弱者的本能,公共机构则要尽量公正。因为公众人物的影响力和公共机构的教化冲动,所以要警惕各种偏向。名人犯错,就应该跟普通人一视同仁,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袒护和歧视,都是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