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马沟村村民周吉明和亲家王宝根,一次下河摸鱼发现水中有块大石头。经过姜堰区博物馆相关专家鉴定,大石头是一只清代中晚期的石香炉,属于墓葬之物。博物馆工作人员还将在河中作进一步挖掘。
周吉明76岁的母亲季兰英介绍,前段日子,儿子周吉明和49岁的亲家王宝根一起到柏树杆河里摸鱼,发现河底有块大石头,感到好奇。两人商量等天晴后打捞上岸,看看究竟是什么。3月1日下午,王宝根找到周吉明商量,两人弄来一辆铲车,周吉明请来8名壮汉,将石头从河中打捞上岸,发现是只五六百斤重的石香炉。
67岁的村民王长文说,多年前河水清澈,能清楚地看到水下的石香炉。遇到干旱,石香炉露出水面,他们几个同龄孩子还围着石香炉打过牌。马沟村里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回忆,文革期间破四旧,一批从土里挖出的墓葬物品就扔在柏树杆河里,其中还有石人石马。
得知石香炉被人打捞上岸后运回了家,不少村民觉得说不定是文物,应当保护起来,向警方报了案。3月2日,派出所民警和村干部找到王宝根,大家用铲车将石香炉运回了村委会。
石香炉像个大水缸,高约58厘米、腹径约63厘米,上半部分有对称的双耳,耳高约33厘米、宽约12厘米。石香炉上方点香的凹坑处,内径约33厘米、外径约51厘米。
姜堰博物馆馆长助理陈炜介绍,石香炉是主人墓前供奉祭祀用的,初步鉴定为清朝中晚期文物。陈炜查阅民国泰县志发现,清代有两位官员一位叫王世丰、一位叫王广业,死后均葬于马沟村。“历史上马沟就这两个大人物,必须有一定身份或者规格才能在墓里安放石人石马等墓葬用品。”陈炜说,石香炉具体是哪位主人的,还有待考证。陈炜表示,一般情况下,古墓葬里除了有石香炉外,还有石人石马等,下一步将陆续进行发掘。
■提醒
陈炜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所以,此次发现的石香炉归国家所有是毫无疑问的。村民发现文物后,首先应该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或者文物部门汇报,而不是私自进行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