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孝孺被诛十族 第十族是哪些人?(2)

时间:2012-07-06 09:05来源:《大明王朝36大悬案》 作者:向飞 点击: 载入中...


“何不立成王之子?”


“国赖长君。”朱棣有些窘了。


所谓“成王之子”,是指建文帝的二子。长子名文奎,年方七岁,城陷后不知所终,大概是焚宫之时,烧得尸骨无存了。次子尚只两岁,名文圭,后被朱棣幽禁于中都广安宫,号为“建庶人”,前后历五帝,共五十五年,从小没有接触过高墙以外的人世,到英宗复辟后被释放时,形同白痴,连猪犬都不认得。


方孝孺反驳道:“何不立成王之弟?”


驳得朱棣哑口无言,只好说:“这是我的家事。”


接着,他叫左右拿笔墨来,坚决地说:“诏告天下,非先生来写不可!”


孝孺接过笔,写上“燕贼篡位”几个字后,随即掷笔于地,且哭且骂:“死就死!诏书绝不能写。”


朱棣勃然变色,提出警告:“你难道不怕灭九族?”


“灭十族又如何?”


“好!”朱棣恶狠狠地说,“我就灭你的十族。”


于是,朱棣一面命人继续将方孝孺关押狱中,一面搜捕其亲戚家属等人,以及他的学生,算作十族,押解至京。


在当年的六月二十五日,也就是朱棣登上皇帝宝座的第八天,就在南京的聚宝门,当着方孝孺的面,朱棣将“十族”一个一个地杀戮。每杀一个追问一声方孝孺,是否回心转意。当方孝孺看到他的弟弟方孝友受自己的牵连,就要被砍头时,深感痛心,泪流满面。


方孝孺兄弟三人,感情很好。哥哥方孝闻早在方孝孺任职汉中府的时候,就已病逝。方孝孺听到丧讯,悲伤了很久。而今,弟弟又遭此劫难,方孝孺内心的伤痛无法言说。他的弟弟孝友却丝毫没有责怪他,反而在死前劝慰其兄,作诗道:


阿兄何必泪潸潸,取义成仁在此间。


华表柱头千载后,旅魂依旧到家山。


诛方孝孺十族,死者达八百七十三人,行刑七日方止。


临到最后杀方孝孺时,方孝孺谩骂不止。朱棣先是命人将方孝孺的嘴割裂至两耳,并割下舌头,随后处以凌迟之刑。


死前,年仅四十六岁的方孝孺器宇轩昂,作《绝命词》一首。


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


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


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


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


呜呼哀哉兮庶不我尤!


清初史家谷应泰这样叹道:“嗟乎!暴秦之法,罪止三族;强汉之律,不过五宗……世谓天道好还,而人命至重,遂可灭绝至此乎!”


舍生取义,还是愚忠?


有明以来,人们都认为方孝孺以一介书生,忠贞不屈,在残酷的屠戮面前无所畏惧,坦然走向死亡,是读书人的楷模。然而,近来也有很多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其一,方孝孺可不可以不死?

 

方孝孺舍生取义,才留下千古英名;如果他一念之差写了诏书,难道就会遗臭万年吗?就算方孝孺接着为成祖做事,也算不上失节,因为他不是投靠了异族或敌国,就连服务对象的姓氏都没有改变,就像成祖所说的这是他的“家事”。


魏征在唐太宗李世民夺取政权前,是辅佐太子李建成的,也就是太宗的对立面;李建成被杀,李世民即位后他转而为李世民出谋划策,为“贞观之治”做出重要贡献,成为闻名后世的一代良相。他死后,李世民十分悲哀并感慨地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方孝孺完全可以不死,像魏征一样辅佐新主,建立不世之功勋。唐代以后谁笑话过魏征?谁也没笑话过,赞美之词倒是不少。为了朱家的“家事”而慷慨献身,值得吗?

 

其二,方孝孺应该怎样去死?

 

是的,民族是要有精神的,做人也要有是非观、有骨气。我们赞美那些因坚持真理、维护信仰而视死如归的铮铮铁汉,也赞美在民族危难之际挺身而出,为国家、为民族英勇捐躯的民族英雄。即使方孝孺先生选择了“忠臣不事二主”的儒家正统观念,也仍然值得我们尊重。


翻开史书,为信仰献身之人不胜枚举。前有魏晋时之嵇康,面对司马集团的屠刀,谈笑从容,作广陵绝响;后有戊戌六君子之谭嗣同,狱中题壁:“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都留下了悲壮的佳话。


当金川门破之日,方孝孺先生面临三条选择:降,逃,死。


“降”,方先生是不屑的。


“逃”,不失为一种进退自如的选择。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柴烧?连你的主子建文帝都逃了,你为何不逃呢?你逃了,对姚广孝有过承诺的朱棣也不会穷追猛赶。时势不利,你可以隐居深山,结草为庐,诵经课徒,兀兀穷年。渴了,有山泉清露;饥了,可采芹采蕨。一旦时机好转,方先生振臂一呼,定然是四海云集,说不定还可以为苦命的“建庶人”挣得一片天下。仔细掂量,逃是一个智者在当时可能做出的最佳选择,可惜的是,方先生不是智者。


方先生心存大忠,却无大智,这就铸就了方先生必然的悲剧。


方先生选择了“死”,决心以身殉难,这仍然值得我们尊重,但我们并不赞成方先生的这种死法。


方先生可以阖门不出,顶礼焚香,自刭于家;方先生也可以青衣素服,仰天长啸,自沉于水;方先生甚至还可以朝服冠冕地出现于金銮宝殿,义正词严宣布自己的主张后,触阶或触柱自杀而亡。朱棣对方孝孺“城破之日,必不降附”早有思想准备,因而对他的这几种自杀方式不会感到意外,也就不会引发怒火万丈,逆鳞喷血,更不会导演出“灭三族”、“灭九族”,乃至“灭十族”的悲剧。方先生也就死得其所了。


说不定,朱棣为了讨好士人,安抚满朝文武,借重方孝孺的威望,对他的死来一个假惺惺的欷歔不已,给他一个旌表,给他的家属以应有的安抚——类似的例子在改朝换代中比比皆是。这样,方先生保持了名节,子孙也享受到了余荫,岂不是两全其美吗?


即使朱棣穷凶极恶,继续施逞淫威,仍然是“三族”、“九族”地杀将下去,那么,后世史家更可以认识朱棣的残暴本质,而不会拿方先生来说事了。

 

其三,方孝孺为什么选择这样的死法?

 

严格地说,方先生的死法是他自己设计的:他决心用一场轰轰烈烈的死来成就自己的名节。登殿,“披麻戴孝”,“哭声响彻大殿”;问答,针尖对麦芒,反宾为主,步步紧逼;写诏,大书“燕贼篡位”,然后“掷笔于地”。逼得朱棣不得不脱下礼贤下士的伪装,举起了血淋淋的屠刀。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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