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常以“沙漠中的图书馆”、“石室宝藏”、“石室藏经”等来形容和说明藏经洞的性质,事实上都不十分明确,也没有能够十分清楚地表达藏经洞的根本性质。学者们在研究藏经洞的性质和封闭原因时也对此问题均有程度不等的涉及,作为学界对藏经洞性质的研究影响最大者有以下几种说法:
1、即“避难说”中所言纯粹是一次偶然因素所导致把大量的佛典等藏入此洞,那么藏经洞的性质并不明确了,只是为了躲避战争威胁而对佛教宝藏的临时处理和一时的权宜之计。
2、即“废弃说”中所主张,藏经洞的性质即为佛教宝物的废弃处理,形同于废物的集中掩埋。当时敦煌各寺院集存作废不用的佛经断纸、文书、纸绢麻布画及木刻雕像等,由于过时不用了,或由于新版本佛经的进入,以及纸张的充足,破旧佛典等已不再需要了,因此藏经洞便担当了这次敦煌寺院处理佛教圣物的角色与功能。
3、认为藏经洞是敦煌其中一所寺院“三界寺的供养具”。此说由北京大学荣新江教授提出,影响较大。荣新江先生通过对斯坦因首次进洞的相关记录和照片的考察,发现藏经洞文物最初的摆放是相当工整的,一帙一帙,一包一包,每包又有佛经分类题名和千字文编号,整整齐齐地堆放在藏经洞内,显然是分门别类的布局。同时在藏经洞,碎片残卷不多,而且大多是从完整佛经等上面揭取下来的,本身是为了修补佛经用的。藏经洞内所藏佛经基本上多为完好之作。不仅如此,在藏经洞发现的那些完好精美的经帙、卷轴、绢画、刺绣以及完整无缺的藏文、于阗文、回鹘文、粟特文等文献写本,这些精美物品要作为废弃物考虑,与情与理均不通。而大多学者们研究的结果发现,在藏经洞的大量佛经写本中,其中以有引首为三界寺的题名或印记者最多,说明大多写经是与三界寺有关,其实也就是属于三界寺的所有财产。另一个藏经洞写经与三界寺密切关系的证据,就是发现了大量的写经题记中有三界寺僧人道真的题名,并且也发现了直接记载道真为三界寺修补佛经的文书。三界寺在敦煌是一座小寺,而且寺址就在莫高窟,由于寺院没有能力雇人写经,于是便利用其它各敦煌寺院的破坏、古旧、作废、不用或多余的佛经,为三界寺的经藏扩充,因此形成了多数佛经残破不全,或有残破佛经断片存在的原因。正由于三界寺本身就在莫高窟,而且推测应该与藏经洞17窟不会太远,因此一旦灭佛的消息传来以后,道真与三界寺的僧人一道把本寺的藏经及其它圣物一并藏入此窟,并在外面画壁画以为掩蔽。
4、有学者认为藏经洞与佛教传统的“石室藏经”有关,即藏经洞宝物是佛教正常例行的“石室藏经”。佛教传统的一种做法是有专门的藏经之处,如寺院的藏经楼、藏经阁、石窟的藏经洞等,把经藏放置一专设的地方,莫高窟藏经洞即为此做法。从方位关系上考察,也符合寺院或石室藏经的方位关系。
5、藏经洞为佛教徒供养佛教法物的地方。此说由苏州戒幢佛学研究所研究员文正义先生提出,因为是首次由僧人提出,结合诸多佛教理论与实际,颇显道理。文先生指出,寺院都有藏经的地方,而且不至一处,大致有二种情况:一是由政府颁赐,或请人或自行抄写,这类佛经主要供僧人讽呗诵读;另一类是教内外人士祈求福报,追荐亡灵,或者是做其它功德而发愿书写的经卷,主要是用于供在佛前供养。第一种是有目的的颁赐、抄写,为寺院常住诵读研究,往往求全求备;后者则是为求得某种功德,多为小经或单卷,带有个人的随意性。前者呀分发与个人,或典藏于寺院的藏经楼;后者则供养或秘藏在特殊的地方,诸如石龛、石窟等处。二者虽都是寺院藏书,但是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与不同。而敦煌藏经洞的经书有几个特点:一是保存的时间特别长,最早可到西晋十六国时代的写经,应该说是寺院供养经,如果是流通经典,恐怕早都损坏殆尽;二是藏经洞写经没有系统,有的经几百卷上千者,有的特别少,有的又零星几卷,而有的又完全没有发现,严重不成比例,也构不成一部完整大藏经的经目,显然不是一所寺院的图书馆,只能是供养经;第三,藏经洞佛经,大多缺头少尾,一部经也多不全面,或有只抄一部经的其中一部分者,也有不少的碎片存在,正是古坏经文,或是不能受用者,便一并作为供养经处理。因此敦煌藏经洞写本佛经符合寺院藏书的第二种情形,即供养经。同时按照寺院的规定,经及佛教的要求,寺院的供养经或供养法物,都要放在诸如高显处、高座等一般不易碰到的地方,同时要以种种方式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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