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有关发布会上获悉,为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甘肃省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
据介绍,今年甘肃省城乡低保省级指导标准提高8%,分别达到每人每年7476元、4788元;城市低保年补助水平提高到6492元。农村一、二类对象年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788元、4536元,三、四类对象保持不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年9732元、6216元;城乡特困人员按照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护理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年1680元、3360元、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