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岁钱到底归谁监护人不能“私吞”
西固法院工作人员送给孩子们的“春节普法课”
大西北网讯 春节一定是孩子们一年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因为这期间不仅能穿着新衣服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还可以收到来自大人们的压岁红包,充实一下自己的“小金库”。但不知道您是否也和小编有相同的经历,小时候每当收到压岁钱时,最常听到的话就是“爸爸妈妈先替你存着。”西固法院的“大人”们想在今天给孩子们带来一堂“春节普法课”,压岁钱到底应该归谁?
给孩子压岁钱是我国由来已久的春节年俗,寓意是希望孩子在新的一年里平安健康的成长。其实,给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典型赠与行为,通俗地讲,就是把自己财产或财产利益无偿转移给他人,所以压岁钱的所有者应该是受赠与人。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压岁钱的金额越来越大,从过去的五块、十块,到后来的一百、两百,再到现在动辄上千、上万也不足为奇。因此很多父母觉得让小小年纪的孩子管理这么多钱实在不放心,便把孩子的压岁钱“据为己有”。
其实,父母的担心绝对有道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从法律的字面含义来看,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可以独立实施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包括纯获利益的行为,只有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才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实不无道理。因为未成年人缺乏社会经验,心智不成熟,不能准确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近两年新闻报道中频频出现未成年人斥巨资购买游戏装备、大额打赏主播的案例就是最典型的印证。因此,未成年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相适应的行为,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接受长辈的压岁钱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接受,但是在支配方面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而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使在接受压岁钱时也必须征得父母的同意,否则便是一个无效的赠与。
可是,无论是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独立接受的赠与还是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父母同意下接受的赠与,只要赠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赠与财产的所有者就应该是孩子,只是孩子的所有权受到了限制,不能随意使用、处分。
当然,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以代为保管孩子的财产,但在处置财产方面也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必须“出于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考虑”。所以,如果父母将孩子的压岁钱单纯地用于个人消费、享乐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如果父母要用压岁钱为孩子购买学习用品、生活用品,或给孩子报辅导班等,则不在法律禁止之列。此外,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换言之,如果未成年人对他人构成侵权,父母可以从孩子本人的压岁钱中优先支付,不足的部分再由父母负责赔偿。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