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羊群
环保部门:一周内进行查处
大西北网8月18日讯 8月13日,本报报道了七里河区晏家坪机车厂四区家属院排洪渠内放养“垃圾羊”,羊群身上散发的气味及羊群产生的粪便对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17日,记者从七里河区环保局获悉,七里河区环保局将在一周内对这批垃圾羊进行核实、查处。
8月12日,记者向七里河区农业委员会反映有人在排洪道饲养“垃圾羊”一事,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核实并依法处理。8月17日,记者收到区农委的回复函,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区农业委员会负责猪牛羊的屠宰,污染养殖属于环保部门职责。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第一章第五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这批“垃圾羊”属于污染养殖范围,其监管部门属于环保部门。
8月17日,记者就“垃圾羊”的问题咨询了七里河区环保局法规处,工作人员了解此事后表示的确归其管理,并承诺会在一星期内调查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