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5日讯 记者5月4日了解到,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日前下发了《关于2014年全市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中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检查的情况通报》,对医保专项检查中抽查的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情况在该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并依法实施经济处罚62.79万元。
据了解,张掖市人社局从去年7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张掖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一些重复检查、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药占比过高、超标准带药、分解收费及收费项目不合理等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张掖市人社局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甘肃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分别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依据相关规定和违规情节,分别对张掖市人民医院、张掖市中医院、甘州区人民医院、临泽县人民医院、高台县人民医院、山丹县人民医院、民乐县人民医院、张掖博爱妇科医院、张掖市石学良眼科医院、张掖市红十字精神病院、张掖生殖医学专科医院、甘州区天一王淇耳鼻喉专科医院等12家定点医疗机构作出了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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