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5日讯 4月28日,记者从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冒充镇政府干部,以能承包到工程为由,骗得他人17.7万元。目前,该男子获得4年两个月的刑期。
据了解,天水市秦州区的潘某是一名90后,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他谎称自己是秦州区某镇政府的计生干部,能在该镇周边承包工程,可先行投资,待工程完成结算后就分配利润,以此方法多次骗得魏某现金10.36万元、骗得吴某现金4.55万元。2014年5月至7月,潘某又谎称自己是某镇政府财政所的干部,能承包镇政府相关工程,多次骗得刘某现金2.8万元。
后来,魏某、吴某等人得知受骗,便向警方报了案。2014年9月,潘某因涉嫌犯诈骗罪,在上海被抓获后羁押回天水市,10月被正式逮捕。2015年3月,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立案。经法院审理认为,潘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日前,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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