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失独家庭离异后未再生育 可获一次性补助金1万元

时间:2015-04-03 08:09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记者赵汇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4月3日讯 4月2日,省卫计委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目标人群的确认,严格按程序审核上报补助对象。失独家庭离异后如未再生育,一次性发放10000元补助金。
  
  《通知》明确,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目标人群界定为:失独家庭、失独离异家庭及失独丧偶家庭。失独家庭指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失去独生子女后未再生育的,及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失去独生子女后未再生育,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由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提供无子女证明,经卫生计生部门核实确认的家庭。失独丧偶家庭为失独家庭夫妇一方死亡,另一方未再生育的家庭。领取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需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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