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近日从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获悉,今年我省征兵工作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毕业生和大学新生征集工作,提高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据了解,优待政策方面,大学生参军入伍,国家按照不同学历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研究生标准每人每年12000元。我省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为退役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2019年我省退役义务兵为例,兵役优待金为59914元(2018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57元)。大学毕业参军入伍的,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每年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安排5000人专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并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荐、免试遴选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本科生,报考研究生初试时免考。在校学习期间参军入伍的,退役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调整专业;退役复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大专生,还可以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选取士官、提干、报考军校和保送入学方面,大学本科毕业生参军入伍,到部队服役1年半以上,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可以纳入提干范围。在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6周岁,可以被保送入学后到军队有关院校参加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参加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参加两年本科学历的培训,毕业合格的成为军官。大学在校生和大学新生参军入伍,在服役的第2年和第3年,年龄不超过23周岁,可以有两次报考军校的机会。大学生到部队后,现实表现良好的,可以优先选取为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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