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公开征意见
鼓励高校单设留学生奖学金
大西北网讯 近年来,我省留学生数量增加明显,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学校招收、培养、管理国际学生的行为,为国际学生在我省学校学习提供便利,增进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省教育厅制定了《甘肃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依据《规定》,高等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条件和培养能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招收国际学生,并按照规定向省教育厅备案。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规定,与当地物价部门联合确定并公布对国际学生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退学、转学的退费规定。收费、退费项目以人民币计价收费。
汉语和中国概况应当作为高等学历教育的必修课;政治理论应当作为学习哲学、政治学专业的国际学生的必修课。鼓励高等学校根据需要单独为国际学生设立奖学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经征得高等学校同意,也可以为国际学生设立奖学金,但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奖学金设立后,需书面报省教育厅备案。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