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时冷时热怎么办?
大西北网讯 “间歇式供热”、“暖气不热”、“供热质量不稳定”……这是近几天来本报“嘘寒问暖”热线4286666反映的焦点。对于众多市民反映的热质量问题,市热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供热站的巡查力度,督促供热企业保障供热质量,杜绝时冷时热,确保市民温暖过冬。
市民来电反映热质量不佳
“大众巷174号暖气不热。”“永昌路北口黄师傅牛肉面楼上暖气不热。”“生物药品厂家属院3号楼3单元2楼暖气不热,其他楼层都热。”“傅家巷68号暖气每天中午就不烧了,一直到下午5时才烧,家里都是老人小孩,望关注。”“安宁向阳新村暖气后半夜就停了,早上6时才来,这样好几年了。”“安宁北滨河西路859号黄河印象写字楼暖气不热。”随着我市供热工作趋于正常,未供暖的投诉越来越少,大家把关注的焦点落在了供热质量上。
对于市民集中反映的供热质量不佳、供热站间歇供暖问题,市供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答复,供热初期,他们的工作主要集中于保障城市正常供热,从近期的投诉和巡查情况看,个别供热站确实存在间歇供暖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近期气温较高,尚未出现零度以下的天气,供热站采取低温供暖致使部分管网末端住户家中不热。二是供热站收费困难,个别供热站收费率较低,气源有限,为保整个辖区的供热,只能采取间歇停暖的做法。
室温18℃是硬杠杠
在今冬明春的供热工作会上,市政府明确要求,为保障供热期间市民家中温暖,近郊四区物管办负责组织街道、社区不定期地突击检查,重点查处供热质量不达标问题。对供热质量差、用户投诉多的供热站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全市各供热企业要全面推行低温常运行供热,努力提升供热质量。
但是从往年的投诉看,市民遇到供热质量不佳时往往会遭遇投诉无门,证据无法保留等问题。对于供热质量不达标《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有明确规定,在采暖期内,住宅热用户的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8℃。因设备故障或者其他因素不能正常供热时,供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抢修恢复供暖,同时通知用户并报告市供热用热管理机构,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抢修。实行供热计量的用户,室内温度由用户自行调控,但供热单位应当按设计供热参数保证供热。因供热单位责任连续停止供热超过24小时的,向用户退还当日热费。
测温有争议可申请监管部门重测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可以向供热单位投诉。供热单位应当向热用户出具标明受理反映时间和内容的书面凭据,并在接到投诉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测温。对室温低于规定温度,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解决。
同时热用户和供热单位对室温是否达标存在争议或者对导致温度未达到标准的原因存在争议的,可向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或市供热用热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时24小时内进行测温,并分析查找导致室温未达标的原因,同时责成责任方改正。
6部电话遇热问题直接投诉
市民还可拨打兰州市供热管理办公室电话8465655,城关区物业管理办公室8512787,七里河区物业管理办公室2340948,安宁区物业管理办公室7666323,西固区物业管理办公室7584194,兰州市高新区建设局5607725投诉供热质量,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将根据住户的投诉,对供热企业采取突击检查,督促供热企业保障供热质量,杜绝时冷时热。
嘘寒问暖联系方式
市民有各种供热问题,都可向本报“嘘寒问暖”热线4286666反映;可通过兰州晚报移动客户端、新浪和腾讯微博@兰州晚报官方微博、兰州晚报微信公共平台“指点兰州”;电子邮件503627107@qq.com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