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面向全省补充选拔100名领军人才

时间:2015-09-07 17:2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张萍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将从全省特色优势产业、重大项目和重点学科中,补充选拔一批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学科建设、成果转化和扶贫攻坚等方面起到引领和支撑作用的优秀人才进入领军人才队伍。


  补充选拔人数约100名。名额直接下达至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各市州和国家直属企事业单位。选拔的目标是:全省领军人才各行业领域人才,农、林、牧、渔约占25%;制造、能源、采矿、建筑业等约25%;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科学等约30%。其中,非公经济组织占到领军人才总量的5%以上。


  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组织实施,11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省直各有关部门、市州和国家直属有关单位,须在9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和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逐级申报过程中,需要的材料包括:1、省直主管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市州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公函、《2015年甘肃省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一式三份。2、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一套(包括论文、论著、专利、项目证书以及荣誉奖励证书等内容)。省直、国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市州对原件进行审核后上报复印件,原件由本人保存备查。3、《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登记表》、《甘肃省专家登记表》各一式三份。4、2寸白底免冠近照3张(相片后书写个人姓名)。5、各申报学位学术委员会或专家评委会推荐意见一份。6、本单位纪检部门意见一份。7、公示情况说明一份。


  此次选拔将面向全省第一、二、三产业领域,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以及中央在甘单位中选拔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进入领军人才第二层次队伍。推荐人选应符合《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须为196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近五年内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优秀业绩成果(2010年至2015年)。公务员和“参公”岗位工作人员不作为选拔对象,单位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在选拔范围以内。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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