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选拔将针对企事业单位优秀专技人员
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兰州市决定开展领军人才三年聘期期满考核及补充选拔工作。兰州市领军人才聘期期满考核对象为《关于批准马强等90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兰州市领军人才人选的决定》批准的兰州市领军人才,共计90人;兰州市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对象为全市企事业单位中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工作严格按照《兰州市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进行。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即男性年龄不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2周岁。新补充选拔人数暂定26人,根据考核情况可适当调整,各行业名额分配见附件一。领军人才聘期期满考核与补充选拔将合并进行。
考核及补充选拔程序为:1. 单位推荐:4月11日前,各单位根据选拔要求,对申请人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县区所属单位由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审核同意推荐的人员材料根据专业领域报相应的初评部门,其中文化体育与社会科学领域报市委宣传部、工业领域报市工信委、农业领域报市农委、卫生领域报市卫生局、教育领域报市教育局、科研领域报市科技局;2. 部门初评:4月21日前,各初评部门制定科学的评选方案,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组织本行业专家进行初评,按分配名额与推荐名额1:2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并将初评结果和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其中领军人才聘期期满考核材料已报市人社局,不再进行单位推荐和部门初评,直接进入专家评审程序;3. 专家评审:市人社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兰州市领军人才进行考核,同时对聘期期满领军人才和补充选拔初选人员申报材料进行评选,提出领军人才考核优秀名单及拟选领军人才名单;4. 批准公布:市人社局将考核优秀名单、领军人才拟选名单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文公布。
领军人才聘期期满考核及补充评选工作由兰州市委组织部指导,兰州市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委、市农委、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组织成立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初评小组,分别负责对文化体育与社会科学、工业、农业、医药卫生、教育、科研领域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兰州市人社局组织成立各领域专业领军人才聘期考核及补充评选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领军人才期满考核及初选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和评选。
聘期内由专业技术岗位转为公务员或参公岗位人员;考核不合格、未提交期满考核材料或聘期内违纪收到行政处分的人员;调出兰州市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即男性年龄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2周岁的人员;退休、辞职人员等五类人员不参加新一批领军人才选拔。(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news)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