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9月24日,《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生效百天倒计时活动在兰州市政府举行。《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于今年7月26日顺利通过省人大审议,将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活动的举行标志着兰州市控烟工作正式排上了市、县区政府和有关控烟执法部门的工作日程。
我国是一个烟草大国,目前有3.5亿吸烟者,约有7.4亿人暴露于二手烟危害,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超过因艾滋病、结核、交通事故以及自杀死亡人数的总和。据国家控烟办对兰州市烟草流行中期评估调查结果显示,兰州市烟草流行和二手烟危害暴露水平也同样严峻。为了切实保护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09年,兰州市政府和国家疾控中心签署了《无烟环境促进项目承诺书》,并做出庄严承诺。经过近3年的不懈努力,《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通过省人大表决审议获得批准,成为国内“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城市中第三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实现了控烟工作由行政推进上升为依法推进的关键发展。
副市长戈银生指出,控烟条例所遵循的“关爱非吸烟者健康、不受二手烟草烟雾危害”的理念,正是在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规范行为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希望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单位必须率先垂范,模范遵守条例,为社会公众建立一个样板。要求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全力以赴做好条例启动和实施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抓紧工作推进,同时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各自实际,详细制定条例生效前的前期推进方案,为明年条例全面实施打好基础、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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