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黄河风情线等公共场所将禁止焚烧祭祀
大西北网讯 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条例》增设了文明绿色祭祀内容。
兰州市现行的《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已不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为此,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2018年、2019年立法计划。
《条例》共八章七十五条,分别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燃煤及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业农业及其他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着重突出了兰州特色。其中,将大气污染防治属地管理、网格化监管的兰州经验,上升为法规规定。增设了文明绿色祭祀、重污染天气应对、高污染燃料控制、烟花爆竹管控、将技防手段固定的证据应用于环境执法等内容。禁止在黄河风情线沿线、城市绿地、广场、河道等公共场所焚烧祭祀。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