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下发《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

时间:2013-09-16 20:52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张萍 吴少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应对大气污染天气,降低大气污染危害程度,兰州市政府印发了《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依照《预案》,兰州市将通过建立3级预警机制,成立市级应急指挥部等多举措保障大气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
 
  《预案》按照大气污染的严重程度以及持续的时间,将大气污染分为黄色(Ⅲ级)预警、橙色(Ⅱ级)预警、红色(Ⅰ级)预警。黄色为AQI指数达到150-200,并持续3天以上;橙色为AQI指数达到200-300,并持续3天以上;红色为AQI指数大于300,并持续3天以上。同时,成立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应急工作组、预警监测组、污染控制组、督查考核组等6个小组。
 
  看看都有哪些举措——
 
  黄色(Ⅲ级)预警:对市区内主干道,白天实施2次机械清扫清洗或人工清扫,气温条件适合时要进行洒水降尘,并在夜间实施道路冲洗作业(以上均为气温在零摄氏度以上时段);对易产生扬尘污染且防尘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和渣土转运;督促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降低生产负荷5%,督促各县区政府落实工业企业限产、停产措施。对限产企业燃气限供;落实尾号限行制度,并禁止黄标车、尾气超标机动车进入“禁行区”,白天禁止大型货运车辆进入主城区;增加公交车运营班圈次,实施灵活调度,市区主干线路延时收车30分钟;及时通知预警区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每天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引导市民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宣传引导市民减少私家车出行,鼓励公交出行;各县区政府负责辖区内易产生扬尘、粉尘、烟尘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对易扬散的煤、焦、渣等堆场采取喷淋覆盖措施,并对生产经营现场和周边道路每日进行1次冲洗;对露天焚烧、低空生活燃煤污染等进行监控和管制。
 
  橙色(Ⅱ级)响应:市内主要媒体按照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公布预警信息,倡导单位和个人减少公车、私家车出行;提醒易感人群注意防范;在具备人工增雨(雪)作业的天气条件下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市区内燃煤电厂最大程度发挥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减排潜力,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量。督促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降低生产负荷7%,督促各县区政府落实工业企业限产、停产措施;对市区内主干道,白天实施3次机械清扫清洗或人工清扫,气温条件适合时进行洒水降尘,并在夜间实施道路冲洗作业(以上均为气温在零摄氏度以上时段);加强对抛撒滴漏车辆的查处;对非重点项目工程实行停工。对易产生扬尘污染且防尘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和渣土转运;落实机动车尾号限行制度,城市出入口或市区主要路段设立红外遥测点,现场检测过往车辆,对有“绿标”但现场检测超标的车辆实施限期治理,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尾气超标机动车进入“禁行区”,白天禁止大型货运车辆进入主城区;增加公交运营班圈次,实施灵活调度,市区主干线路延时收车60分钟,其他边远线路延时收车30分钟;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用车辆带头停运1/3;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每天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在市内大屏幕墙播放,引导市民采取防护措施;各县区政府负责辖区内易产生扬尘、粉尘、烟尘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对易扬散的煤、焦、渣等堆场进行覆盖或不间断喷淋,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生产经营现场和周边道路每日进行1次以上冲洗(零度气温以上),并停止各类煤炭沙石的装卸和筛选作业。对露天焚烧、低空生活燃煤污染等进行监控和管制,禁止一切室外露天烧烤和燃煤小火炉。响应区域内易产生扬尘、粉尘、烟尘的重点企业应对各类煤、焦、渣、沙石等堆场进行覆盖或不间断喷淋洒水;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及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全部进行现场督查,检查落实情况。
 
  红色(Ⅰ级)响应:市内主要媒体(电视、报纸、广播)、市内大屏幕墙及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运营单位,要按照市应急指挥部要求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市民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关闭门窗,倡导尽量不驾驶车辆出行,易感人群加大防护措施;在具备人工增雨(雪)作业的天气条件下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环保部门督促市区内燃煤电厂最大程度发挥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减排潜力,尽最大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对其他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坚决杜绝非法排污;督促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降低生产负荷10%,督促各县区政府落实工业企业限产、停产措施;对市区内主干道,白天实施5次机械清扫清洗或人工清扫,气温条件适合时进行洒水降尘,并在夜间实施道路冲洗作业(以上均为气温在零摄氏度以上时段);施工工地全部停工;实施机动车单双号尾号限行(特种车辆、公共交通车辆、专业作业车辆、运送危重病人等紧急情况确需通行的车辆及其他机要通讯、运送城市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车辆除外)制度;增加公交车运营班圈次,实施灵活调度,市区主干线路延时收车60分钟,其他边远线路延时收车30分钟;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用车辆带头停运1/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停止一切露天体育活动;每天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告知市民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外出时间;各县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易产生扬尘、粉尘、烟尘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对易扬散的煤、焦、渣等堆场进行覆盖或不间断喷淋,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生产经营现场和周边道路每日进行2次以上冲洗,并停止各类煤炭沙石的装卸和筛选作业。对露天焚烧、低空生活燃煤污染等进行监控和管制,禁止一切室外露天烧烤和燃煤小火炉;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及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全部进行现场督查,检查落实情况。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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