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污染物减排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时间:2013-06-17 08:2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 吴少华 点击: 载入中...

  兰州污染物减排实行问责制

 

  大西北网6月17日讯 据鑫报报道: 为确保2013年兰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兰州市政府于近日下发了兰州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明确指出,污染物总量减排将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同时,对未完成2013年度减排任务、被省(市)预警监控、挂牌督办的县区将暂停增加相关污染物排放项目的审批,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停止审批新的改扩建项目。此外,记者获悉,雁滩地区污水收集管网将力争于2013年6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今年兰州市的总目标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79604吨、104348吨、46259吨、8479吨,比2012年分别下降1%、2.5%、6.8%、1.1%。为此,通知要求,兰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将进一步强化职能,并加强考核问责。其中规定,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市上将对污染减排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阶段和年终考核,依据各县区制定的年度减排计划、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文件、关闭落后产能和管理措施等有关材料和统计数据,对污染减排项目和有关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定期公布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同时,兰州市将全面落实监管措施。首先,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治。其次,严格落实月调度制度和季度监督监测措施,加强对纳入污染物总量核算统计中火电、水泥、造纸、纺织、冶金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强化企业生产动态和项目建设动态监管。再次,加大污染减排项目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燃煤火电、水泥等行业企业的环保监管力度,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增加现场执法检查频次,依法查处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偷排污染物等违法行为。同时,全面落实城市污水处理厂、国控重点污染源和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确保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率和联网传输率达到100%。最后,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对逾期未持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企业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责令限期整改,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更多内容请关注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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