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物价局昨日发文,宣告自去年下半年实施的临时价格干预政策完成使命,自1月31日起暂时终止。
去年8月20日、11月5日,自治区商务厅、物价局先后两次发布通知,要求全区5市(重点包括海原县、平罗县)物价、商务部门利用调控手段,确保物价稳定,对牛羊猪三类肉限价销售;自治区政府也于8月下旬发出通知,要求确保市场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安定。文件发出后,全区各市县相继出台了稳定物价的具体措施,选定了当地地理位置相对中心、人流量大的超市(卖场),实行政府供应的限价肉销售政策。从去年下半年起,这一稳价措施连续实施了5个多月,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这一政策的延续起到了积极作用,对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生活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