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0年-1862年,广州,清朝官员一家合影,一个公务员的收入养了一大家人
文|黄金生
《国家人文历史》2014年5月上(微信号:gjrwls),原名《纱帽底下无穷汉:晚清公务员的工资和灰色收入》,有删节,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欢迎分享至朋友圈。
晚清官场小说《官场现形记》里描写了一个叫黄二麻子的人,他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看来看去”——经过比较,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统天底下的买卖,只有做官利钱顶好,所以拿定主意,一定也要做官。”
古代的科举考试和今天火热的“国考”说明,黄二麻子的人生经验和选择是具有代表性的。
民国版《官场现形记》
公务员的工资今天又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晚清时期,公务员的收入如何,以至于让黄二麻子“一定也要做官”呢?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例子。
一个公务员的收支账本
晚清有一个公务员叫李慈铭,在他的日记(《越缦堂日记》)里,详细记录了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家庭收支情况。
光绪十三年(1887年)五月,李慈铭被授予户部江南司郎中一职。这个职位就相当于现在财政部江南(包括现在的江苏、上海、安徽)司的司长。江南是富庶之地,当然是肥缺,但清朝各司都有两个郎中:满郎中和汉郎中,满郎中是一把手,汉郎中只能是二把手,一个有实权,一个办实事。但从其日记看,李慈铭是一个既无实权,又不怎么办事的主儿,一年中,他基本上不去衙门,只在报到时去了一次,年终考核去了一次,其他时间基本上不管司里的事,可算做庸官,绝对算不上贪官。
历史学者洪振快在《亚财政》一书中,梳理了这位公务员的收支状况:
李慈铭一年得到的工资(含养廉银)是135两银子,和大约1200市斤的糙米。
这135两银子大约只值一万三千五百元人民币,平均每月只有一千多元。难道他就这点收入吗?当然不是,这只是他真正收入的一个零头。因为他这一年的花费就高达2000两银子,相当于人民币20万元。
1900年,北京,总理衙门大臣合影
李慈铭的工资外收入包括印结银、馈赠、书院束修、礼品四项。
清代各省人士到北京办理捐官等事宜,要请同乡京官证明其申请材料(身世、履历等)所说情况属实,为此需要一份盖了印的保结文书——印结,为同乡出具印结的京官,每月都可分一次这种银子,即印结银。
馈赠,指清代京官有地方官送的冰敬、炭敬和别敬等。
冰敬、炭敬以夏天送冰、冬天送炭为名,但从它赠送的时间看——一般是端午节和春节前后,实际上是过节费。
书院束修是他在北海学堂讲学的兼职收入。
这几项加起来合计2061.2两银子,这还属于货币化的收入,另外像俸米以及别人送的各种实物礼品不计在内。礼品有茶叶、烟草、火腿、鱼翅、笋干、糕点、水果以及毛笔、书籍等。茶叶有杭州龙井、白菊花、碧螺春等。李慈铭有吸水烟的习惯,馈赠的烟草已经使他不必到市场上去购买。
官员即使做到正部级,官至一品,已经是高官显宦,每年俸禄也不过180两,外加俸米90石。至于中下层官员年俸就更少:
六品六十两、七品四十五两、八品四十两、九品三十三两。
李慈铭的灰色收入部分是其工资的15倍之多,因此才能整日赴宴、听戏,还要纳妾,日子过得相当滋润。在清朝官场,李慈铭的收入还真不算高。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李慈铭的上司,财政部副部长(户部侍郎)王文韶的正式工资一年虽不到200两,但仅“饭补”一项就秒杀李慈铭,高达两万六千多两。
地方官高薪难养廉
要论官俸,在京城的京官与在外地当官的外官比起来要差一大截。清代为防止地方官贪污,凡在地方做官的都有数量不等的养廉银,如作为一品外官的总督,虽然俸银也只有180两,但养廉银则高达1.5万两,个别甚至高达3万两,高出京官30倍以上。即使是七品知县的年俸也比七品京官高8倍。
升官图,以水浒图作官位图,民间游戏之物
外官薪俸如此之高,实际是出于“高薪养廉”的考虑。但“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地方官吏并未因薪俸优厚而有所收敛。所谓的“高薪”相对于官员的胃口距离还差得远,曹雪芹的祖父曹寅薪水加起来一年不过200两,维持三口之家的小康生活没问题,但距离大观园里的生活标准就差得太远了。大家都知道,曹寅的职位那是肥缺。
论工资,京官,尤其是中下层京官的穷是出了名的。人们常称他们为“穷京官”。那这些收入能维持其生活吗?官员需要多少开销呢?按张之洞的说法:
“计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须一金。岁有三百余金,始能勉强自给。”
按这个标准,京官生活得应该很清苦。但张之洞所说的标准是对官员说的,不包括普通百姓。清代的普通老百姓一家一年如果有几十两银子的花费,已经算是小康水平了。这么看,即使官员没有灰色收入,官员也未必就真的苦到哪里去。可以说,京官的“穷”,在很大程度上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造成的。官员要租好房子,乘好车马,讲究穿戴,雇用佣人,再加上应酬交际,每月的花销不是个小数字。李慈铭本年度的花费中,作为基本生活不可少的花费并不多,包括一处大宅院的租金在内总共也不过是二三百两银子。张之洞的说法暗含了这样一个事实,京官的实际年收入很少有低于300两的。
小吏也能刮大油
在晚清官场最能“刮油”的当属那些各部的书吏,书吏即办公室的普通文员,是最基层的公务员,但他们却掌握着报销费用的生杀予夺大权,所以那些威风八面的官员,在他们面前,往往也要礼让三分。
描绘同治年间军机大臣及总理事务衙门大臣们的画像,刊于1876年英国《伦敦新闻画报》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击退廓尔喀入侵、平定西藏战乱的福康安从前线凯旋,却遭到户部书吏的勒索。这位凯旋的爵爷从小由乾隆皇帝带在身边长大,是皇帝的红人,怎会遭到书吏的搜刮呢?原来,福康安在回到京城以后,往户部(财政部)递交军费账册,以便报销军费开支,不料却遭遇户部书吏索要“部费”,也就是要赏钱。书吏说,这只是为了“多添书手、日夜迅办”,如此才能速报速结,否则,“仅就本有之人⋯⋯三数年不能了事”。书吏还特意提醒福康安,现在你刚刚大捷归来,皇上对你有求必应,一旦这事久拖不决,“上意倦厌,必干诘责”。这句话是在暗示福康安,要办尽早办,如果拖下去对其不利。爵爷被这帮书吏搞得也没了脾气。
同样,晚清重臣曾国藩、李鸿章都曾受到这些书吏的勒索。据《李鸿章全集》记载,书吏索要的回扣是一厘三毫(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当时湘军、淮军要报销的军费是3000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就需要40万两,相当于现下人民币8000万元。通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回扣8万银子(人民币1600万元)了事。
据晚清学者冯桂芬的估计,在他生活的道光、咸丰时代,全国书吏的灰色收入超过两千万两白银,而整个清朝的财政收入不过四千多万两。
完颜绍元在其《天下衙门》一书中,讲述了《清稗类钞》里的一则故事:
雍正年间,内阁里有个小办事员(供事)蓝某,上班做事很巴结。雍正六年(1728年)元宵节晚上,同事们都回家过节去了,只有他一个人留在机关里,对月独酌。正喝得带劲,突然有个冠服华丽者闯了进来,蓝某当他是内廷值班官员,前来巡查的,忙站起迎接,还请他一起喝酒。来人欣然就座,问他当什么官。蓝某说:“不是官,是小小的供事。”来人问了他的姓名后,又问具体做哪些事,有多少同事,都上哪去了。蓝某说,供事做些收发文牍之类,有同事四十余人,现在都回家过节了。来人问:“那你为什么留在这儿?”蓝某说,“朝廷公事繁重,若人人自便,万一事起意外,咎将谁归?”来人又问:“做供事有好处吗?”蓝某道:“将来差满,有希望选一个小官做。”来人问:“小官有乐趣吗?”蓝某笑道:“假如运气好,选做广东河泊所的所官,那就是大乐趣了!”来人不解:“为什么称大乐趣呢?”蓝某道:“那个河泊所近在海边,舟楫来往,多有馈送呀。”来人听罢连连点头,又喝了几杯,才告别而去。
第二天,皇上钦点蓝某为广东河泊所所官的圣旨,被送到内阁。蓝某领旨后喜得打跌,同事们也都羡慕,同时也有疑问,那么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供事姓名,怎么会“上达天听”呢?于是托一位小太监仔细打听:原来,昨天晚上那位去内阁查夜的人,正是当今圣上!
与河泊所官类似,专管商贾、侩屠、杂市类常税征收的小税官、专管茶叶和食盐专卖的小专卖管理官等,这类没有品秩的小公务员都属于“甜官”,与之相对照的驿官就算是“苦官”了。
清末,大宅院中相互见礼的官员,刊于1873年英国《图画报》
驿官即掌管地方邮运和官办招待所事务的官员,工作地点偏远不说,还是一个侍候人的苦差使,有“秩莫卑于驿官,事莫纷于邮务”的说法。特别是那些王公贵族、达官显宦们,不仅不把驿官当官,甚至也不把他当人,历史上就曾发生多起住驿官员打死驿丞的事。地位卑微,工作又如此辛苦,那这些官员为啥不辞职,还有人照样愿意干呢?原来,虽是苦缺,也还是有些捞油水的机会的。因为这些居住驿站的官员,地方财政都要为其承担一定的费用,驿官就有文章可做了,刁滑一点的驿丞就会把接待费的账面做得高一些,然后忽悠那些官员签字来赚取报账和实支之间的差额。
明清时期有句俗谚“纱帽底下无穷汉”,看来是不无道理的。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