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6年高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出炉 各科均用全国卷
昨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我省2016年高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出炉,明确2016年陕西高考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所有科目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考试时间为6月7日至8日。外语科目包含听力考试,其成绩计入外语科总分。
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6月7日至8日举行
外语分六个语种 可任选一个参加考试
2016年陕西高考的考试科目设置为,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外语;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外语。外语分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考生可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全国统考于6月7日至8日举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6月7日上午 9:00-11:30语文,下午3:00-5:00数学。6月8日上午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下午3:00-5:00外语。
所有考试科目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外语科目包含听力考试,其成绩计入外语科总分。省招办提醒考生,报考外语专业及其他要求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除参加统考外,还必须参加外语口试。口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考场设置
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
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按单人、单桌、单行编排座位。各科类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混编考场。参加外语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在外语科目考试时,必须按照不同语种单独设置考场。全国统考考点与高职单招考点原则上应分开设置。
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所有考场、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场所必须纳入视频监控范围之内,并可实现网上巡查,确保试卷保管和考试期间监控时间不中断,监控范围不留死角,监控录像保存完整。有条件的考点考场,试音和考试期间全程录音。广播室应安装摄像头和拾音器并接入网上巡查系统,外语听力试音和考试期间全程录像录音。每科考试前,考点要在专门场所安排专人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监考和拟进入考场等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测。
成绩复核
超出规定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录取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及各科选择题作答字符串、非选择题各题得分。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窗口,按程序经过身份验证后提出首次复核,评卷工作组依据考生申请对“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事项”进行复核。考生如对首次复核结果存有质疑,可提出再次复核申请,由仲裁组进行再次复核,并作出最终认定结论。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志愿填报
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
2016年高考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单设本科批次为面向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定向招生。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提前批次(包括艺术类、体育类)、单设本科批次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模式。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服从调剂表态栏目,每所院校设“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服从调剂表态栏。
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考生位次按照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共同参加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即文史类与艺术〔文〕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
重点提醒
文史、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
所有艺术类、体育类本、专科院校和专业均参加提前批次录取。所有艺术、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否则所兼报志愿无效。除提前批次外,艺术、体育类考生在其他批次可以填写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省招办提醒考生,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因考生志愿填报失误或未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服务考生
我市相关单位公布服务电话
为进一步加强监督、切实服务考生,我市各相关单位将服务电话向社会予以公布。市环保局 12369,市城管局 12342,市公安局110,市卫计委 120,市交通局 96716,市市政局 12319,市食品药监局 12331,国网西安供电公司95598,市教育考试中心 87805950,(高考政策咨询)市地铁办 89615060(白班), 89615803(夜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