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叙诡笔记没有诡事,却有趣事,写作动机是笔者亲历的一件小事。
我家旁边有个物美超市,可坐直梯上到三层,有一天我懒得多走路,就坐上了直梯。有个四五岁的男孩叫嚷着非要去摁三层的按钮,但是不知哪个手快的,已经把按钮给摁了,男孩一看不干了,一边哭一边说要打那个抢在他前面摁钮的人,他妈妈抱着他不停哄:“对对对,他手欠,该打,该打!”男孩还不干:“都要打,都要打!”他妈妈说:“那好,都打,都打!”话音未落,男孩伸手给了旁边一位保洁工人一下,保洁工人咧开嘴一笑,那男孩又去打一个女高中生,女高中生不干了:“干吗呀你?”男孩的妈妈竟嚷了起来:“哎呀挺大的一个人了,跟一孩子较什么劲?还真能打疼你啊?”这时电梯门开了,大家赶紧出了电梯,男孩没占到更多的便宜,又哭了起来,剩下那个妈妈一边哄他一边抱怨不休……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熊孩子”越来越多。孩子天真可爱,偶尔做些淘气出格的事儿,谁都能理解,但是如果连打架伤人、损毁公物、寻衅滋事这样的行径也能以“他还是个孩子”原谅之,那么无疑是对人类社会赖以形成和维持的基本准则的违背和挑战,每个人必须在尊重他人、尊重法律、尊重规则的前提下行为处事。
而造成“熊孩子”日益增多的根本原因,也在于很多父母对孩子过于骄纵和宠溺,他们只呵护,不管理,只放任,不规范,把阻止孩子肆意妄为的每一根栅栏拆除,让他们信马由缰地奔向未来的悬崖。
而我国古代的教育理念,本不是这样的。
一
一包鱼干惹来的训斥
现代人一说古时候的教育就是“严父慈母”,好像当爸爸的天生就得扮黑脸,而妈妈则负责打一棒子之后那个“给糖的”,事实上,如果阅读古代笔记,不难发现,有出息的孩子往往都有个“严母”.
《世说新语》所记,东晋时期的名将陶侃,少年时代虽然有安邦定国的志向,但家里贫困,想结交个社会地位稍微高一些的人都没有机会。同郡的孝廉范逵一向都知道他的才名,有一天特地来探望。那天恰逢连日风雪,陶侃的家里米缸见底,偏偏又带来了大批的车马仆从。陶侃正发愁,不知该怎么办好,他妈妈湛氏说:“范逵是个名人,你一定要和他结交,留他在家里住上一夜,其他的事情我来想办法。”
范逵与陶侃一见如故,相谈甚欢,但看出他家极穷,正准备告辞,只见陶侃的妈妈端上了热气腾腾的饭菜,屋子里的火也烧得很旺,就连马匹也都有足够吃的草料,这才放心地留宿。第二天一觉醒来,他才了解到,原来陶侃的妈妈把头发剪了,卖给收假发的,换钱买了米面和菜肉,又把屋子里的几根柱子都削下一些来做柴烧,还把草垫子割碎了做草料喂马。范逵非常感动,觉得陶侃本来就有才华,又有这么一位深明事理的母亲,一定有前途,于是回到洛阳后,就在羊晫、顾荣等名士面前称赞陶侃,使陶侃知名度大涨。
不久,陶侃被任命为负责监管国家鱼池的官员--鱼梁吏,陶侃上任不久,因为心疼母亲衣食无着,就趁着“工作便利”,弄了点儿鱼干给母亲寄去,谁知湛氏收到一看,勃然大怒,原物递回,并附书信一封,狠狠地教训儿子说:“你当官没多久,就敢把国家的东西拿来赠给我,这样下去还了得!这哪里是孝顺我,分别是增加我的担忧!”吓得陶侃连连认错。
在古代,因为微小的过失,挨过老妈骂不算什么,还有挨老妈打的,比如陈尧咨--如果不记得他是谁的话,应该回去翻翻初中课本,找到欧阳修所着的那篇《卖油翁》重读一遍,没错,陈尧咨就是引得卖油翁“取一葫芦置于地,以钱覆其口,徐以杓酌油沥之,自钱孔入,而钱不湿”的神射手。
明代笔记《夜航船》中收录了这么一则轶事,陈尧咨驻守了一段时间荆南,回到家里,他妈妈冯氏问:“你在地方上有什么了不起的为政之道啊?”陈尧咨立刻开始显摆:“荆南那地方是战略要地,当地尚武,所以他们对我的射箭才能没有不叹服的。”老太太一听就火冒三丈:“以忠孝之道治政辅国,是你爸爸对你们几个孩子的遗训(陈尧咨的父亲陈省华是北宋杰出的政治家),你在地方上不专心琢磨怎么造福百姓,却靠着射箭扬名一方,这难道是国家给你官做、给你俸禄的回报吗?”冯氏越说越气,抡起拐杖就打,一下子把陈尧咨戴的金鱼配饰打得粉碎。
二
晚上学习吃“黄连熊胆丸”
前面提到的欧阳修,也有一位了不起的妈妈。
欧阳修四岁的时候没了爸爸,其母郑氏教他读书,“家贫,乏纸笔”,郑氏就用芦秆在地上画着教儿子写字,要求十分严格,欧阳修后来所取得的成就,大概不能证明其母的教育方式是错的。也许有人会说:“欧阳修的妈妈是因为家里穷,所以才逼着孩子学习改变命运。”错,古代有钱人的家庭,但凡希望孩子有所作为的,往往也是“严母”上阵。比如唐朝大臣柳公绰(柳公权的哥哥)的妻子韩氏,家里相当富裕,但为了鼓励孩子上进,“常粉苦参、黄连和熊胆为丸”,让他们晚上熬夜读书时含着,一来提神,二来让他们知道学习就是个苦差事,不刻苦就别想有所成就。
在我国古代,“好妈妈”们除了对孩子的品行和学习要求严格,还特别重视“大节”不能有亏--所谓“大节”就是对国家的绝对忠诚。
清代王士禛所着笔记《池北偶谈》中,写左懋第(明末民族英雄)的一个远房弟弟家里闹狐妖,白天黑夜的搞得一家人不得安生,左懋第那时在北京当官,远房弟弟在给他写信时提到这件事,左懋第在回信中说:“邪不干正,对任何妖异的事情,只要自己心胸坦荡,自然可以将其驱除。”不久之后,那只狐妖突然现身对其弟说:“既然左公说话了,我岂敢再留在你们家。”从此一去不返--“公浩然之气,通乎鬼神如此”.
狐妖之事,显然是杜撰出来的奇谈,但是左懋第的正直爱国,却是时人有口皆碑的事情,这与他的母亲陈氏的教育密切相关,
“莱阳左公母也,知书,有大节”.明崇祯甲申年,李自成的起义军逼近京师,当时左懋第正在江左一带督师,他的妈妈住在北京。三月,起义军攻陷北京,崇祯皇帝在煤山上一根绳子上了吊,文武百官有的投降“新朝”,有的自杀殉国,还有不少选择了出逃。左懋第的从兄、吏部侍郎左懋泰赶着大车载着陈氏,逃出京城,跟随他们一起逃难的还有两位官员。陈氏一路上不吃不喝,谁劝也不听,跑到白沟的时候,陈氏突然仰天长叹:“这里莫不就是张叔夜以身殉国的地方吗?”--张叔夜是北宋爱国将领,靖康之变时,战败被俘,被押解到白沟时,问身边人这是哪里,人家告诉他这是宋金的国界,张叔夜说我死也要死在祖国的土地上,于是自杀--陈氏把左懋泰和另外两个官员叫到身边,痛斥他们身受国恩,不能救亡也就罢了,竟然连以身殉国的勇气都没有,又让他们给儿子左懋第带话:“吾妇人,身受国恩,不能草间偷活,寄语吾儿勉之,勿以我为念。”
“言讫而死”.
一年后,左懋第以南明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的身份出使北京,被多尔衮扣押,坚决不投降,最终遭到杀害,临死前留下绝命诗“丹忱碧血消难尽,荡作寒烟总不磨”.
三
老天赐钱养贤母
有些浅薄之辈也许会嘲讽陈氏,“当妈的教育儿子应该是好死不如赖活着,哪里有撺掇他以身殉国的?”中国古代的很多伦理道德,在今人看来很可笑,“如无苌弘血,难有日光浴”,这是相当一部分人完全不能理解的,在他们看来,凡是行为做事,必须有好处,不然就“亏了”,所以对于下面要讲的这位母亲的做法,他们肯定是无法认同的--虽然他们一定会很喜欢那个结果。
这件事在元代学者杨瑀所着《山居新语》和陶宗仪所着《南村辍耕录》里都有记录,但是考虑到前者成书较早、事件记叙得较为详细,所以这里笔者权且用前者作为讲述的“底稿”.
“有一卖菜人,早往市中卖菜,半途忽拾钞一束”.卖菜人非常高兴,看着天色还是灰蒙蒙的,就躲到树林子里藏好,等天亮了才打开那束钱数了一数,一共十五锭,他就拿了一锭跑到集市上买了肉和米,放在挑担里,也不卖菜了,喜滋滋地跑回了家。
老妈一看,菜没卖一棵,反倒是拿回了米肉,就问儿子是怎么一回事?儿子倒也老实,把事情经过讲了一遍,老妈一听勃然大怒:“你捡了人家丢失的钱,失主会多么着急,你有没有想过这一点?赶紧送回去,不然我可要报官了!”儿子不愿意:“我这钱是捡的又不是偷的,你让我送还,我都不知道失主是谁。”老妈说:“你从哪儿捡的,就到哪儿去等失主!失主发现丢了钱,肯定会回来找的。”然后又从家里找出一锭钱补齐。
卖菜人没办法,只好“携往其处”,等了一阵子,“果有寻物者至”.卖菜人把钱还给他,附近围观的人纷纷夸奖他拾金不昧,并劝那失主拿出一部分钱来作为“谢金”赠给卖菜人,谁知失主是个黑心肠的家伙,不但不谢谢卖菜人,看他农民装束,相貌憨实,反而大声叫嚷起来:“我丢了三十锭,如今他只给我十五锭,另外那十五锭哪里去了?还说什么‘谢金',我非让他赔足我三十锭不可!”
卖菜人一下子傻了眼,一时间竟然哭了起来:“我妈说让我不要贪图捡来的钱,谁知我把钱还给失主,反倒是这个下场……”
失主揪着卖菜人跑到县衙去告状。县令是以明察秋毫而着称的聂以道,他听完原告和被告的陈词,没有轻易下判断,而是遣人悄悄地把卖菜人的妈妈找到后堂,问了一下情况,母子俩的口供完全一样,由于事情发生得突然,无论时间和空间,都不存在母子俩“串供”的可能,所以很明显卖菜人说的是真话。聂以道心里有了数,重新回到堂上,问卖菜人:“你捡的那一束钱是十五锭对吗?”卖菜人称是。他又问失主:“你丢的一束钱是三十锭对吗?”失主扬着脖子说没错。聂以道让文书按照他俩说的记录下来,让他们签字画押,然后判道:既然卖菜人捡的是十五锭,失主丢的是三十锭,“如此则所拾之者,非是所失之钞”,然后对卖菜人说:“你捡那十五锭,是老天赐给你赡养贤母的。”又对失主说:“尔所失三十锭,当在别处,可自寻之。”
卖菜人喜出望外地回家去了,那个讹诈不成一场空的失主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被聂以道轰出了县衙。“闻者莫不称善”.
我喜欢看这种好人有好报的故事,虽然好报来得有点儿曲折,但只要结尾是美好的,一切就都是美好的,虽然现实中做了好事被讹诈的人比比皆是,但是这样的人总会有一位教他走正道的好妈妈,而讹诈者多半“起根儿”就是个有人生没人教的坏胚--谁又能说老天爷不长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