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甬江大道和中兴北路路口,每天傍晚都有跳广场舞的,占据了半边马路。”近日,浙江宁波市民袁先生来电,他说自己开车经过这个路段胆战心惊,“要借道对向车道才能通过,其间有电瓶车和行人来来往往,险情不断。”
(8月2日《宁波晚报》)
从新闻来看,由于此地过去长期地处城乡接合部与城中村区域,居住在这一带的居民,尤其是老人与孩子,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现在门外原本冷冷清清的末梢道路,一下子成为车来车往的交通要道,不少人或不以为然,或一时适应不过来,“马路广场舞”照跳不误就这种意识的体现。
城市发展变化,治理思路也应当改变。面对日益繁忙的马路,当地居委会或派出所应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倡导市民文明规范,大妈们也要增强规则意识和公共精神。联手消灭“马路广场舞”不仅是为了维护道路畅通,更是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避免悲剧的发生。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繁华街头之所以陷入“公地的悲剧”,是因为社区公共活动空间的缺失造成的。大妈们若是“有地方可去”,又何须铤而走险?而破解此项难题,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合力。正视中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要,在养老服务、小区活动场所配套建设上多下工夫,“广场舞困境”才会得到根本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