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亲友团聚,原本是合家欢乐的节日,但一些“奇葩”年俗却让网友忍不住“吐槽”.如,已婚闺女不能在娘家过年、大年初一不能洗澡扫地、女人不能上桌吃饭、初五半夜放炮等等。(2月25日《华商报》)
让人忍不住“吐槽”的年俗远不止这些,且不同地域有不同的风俗,过年是团圆的喜庆日子,诸多的年俗中都包含有伦理秩序与迷信禁忌的规定,如闺女不能在家过年、女人不能上桌吃饭,体现的是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不能洗澡扫地、忌口禁言之类的是讨个好彩头。既然是风俗,证明这些习俗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契合着一定的文化心理,不能简单视作传统陋习。
当然,用今天的观点来看待这些年俗,的确与时代进步格格不入。男女平等、科学健康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这些风俗习惯是对现代认知的冲击,一些人难接受也自然。反过来看,吐槽这些“奇葩”年俗,恰恰是社会进步的反映,它本身说明风俗不是一成不变的,其在传承过程中随时代的内涵而改变亦是常态。
事实上,“奇葩”年俗之所以奇葩,大抵是因为这些做法越来越具有个案的特点,正是不具普遍性而被归于“陋”的行列。至于其他过年习俗中的吉利与禁忌,则越来越成为单纯的文化符号,算不上约定俗成的刚性规则,“信则有,不信则无”.
风俗作为一类行为的准则,每个个体遵从与否,最终还是落在观念上,一些不合理风俗扬弃的过程,其实也是观念取得共识的进程。
对于风俗不能简单一刀切,事实上也不可能一刀切。所以,对奇葩年俗宜包容看待,不仅在于传统习俗有浓厚的群众基础,作为一种文化心理,需要给予应有的“尊重”,更在于时代多元的今天,不同观念之间需要相互包容,求取最大的公约数,一些习俗以现代的眼光看虽是“陋习”,但也不能搞一刀切的禁止,应通过文明倡导,逐步扬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