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案:清代官民对簿公堂

时间:2014-06-13 09:20来源:老年生活报 作者:陈钦 点击: 载入中...

  多年前,清政府在上海租界内与自己治下的子民对簿公堂。这是一个怎样的案件呢?


 

 

报纸的兴起

 


  鸦片战争后,列强的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国门,上海城内出现了有国中之国之称的“租界”.租界里的外国人除了带来了商品和科技,也带来了新的媒体形式--报纸。


  这时,一个叫胡璋的人办了一份名叫《苏报》的报纸。起初这份报纸并没有什么特别,据说开办初期还因为刊登黄色信息,被法租界处理过。这份报纸几经易手后到了一个叫陈范的人手上,由于改版后的内容更贴近当时的政治生活,很快成为当地比较有影响的报纸。


  当时,列强的枪炮打醒了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唤醒了全国上下强烈的变革图新的需求,于是朝廷开办新学,希望培养一些掌握西方科学技术和管理方式的人才。


  同时,清廷对一些新事物采取了鼓励的态度,报纸就是其中最大的受益者。在上海滩办报的人也越来越多,报上的内容也开始逐渐丰富起来。因为报纸的兴起,使20世纪初的大清帝国,再不是只有皇帝一个人的声音了。变法维新派和早期的革命者积极在报上发表自己的言论,成为当时的潮流。


 

 

有历史意义的一幕

 


  当时有个叫南洋公学的学校,学生思想比较激进,校方越打压学生们闹得越凶,最终竟演变成了学潮。 《苏报》抓住了这样的社会热点,在报纸上开办了一个叫《学界风潮》的栏目,连载这次学潮的发展和变化。这个栏目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苏报》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像蔡元培、章炳麟这样的一些当时顶尖级的教员,也为《苏报》撰稿。


  起初,清政府对这些言论基本上还是比较宽容的。但是随着革命思潮在民众当中的涌动,《苏报》上的言辞也越来越激烈,从最初的排满发展到公开主张革命。 1903年的五月初五,《苏报》介绍了两个人及他们的着作:一个是章炳麟及《驳康有为政见书》;另一个就是从日本回来的革命者邹容,以及他写的《革命家》。这两本书公开呼吁革命,迅速风靡,终于引起了清廷的惊恐。按照清廷的法律,公开发布这样大逆不道的言论应当被凌迟处死。可是这份报纸是在英租界的地盘上办的,清廷不敢派人到英租界地盘上去抓人。但如果放任这些颠覆政府的言论,清廷的威严何在!


  经过几轮协商,列强终于同意清廷抓捕邹、章二人。警察赶到时,章炳麟抱定“志在流血”的决心,安坐待拘;而邹容原本已从后面逃走,听说章炳麟被捕,不愿独自逃离,毅然到衙门自首。


  列强虽然同意清廷抓人,但是提出案件必须在租界内审理,判罪后还要在租界内的监狱来执行。当然列强也给了清廷一点面子,同意由清廷来主持这次审理;不过审判形式上要采用西方国家通行的普通法庭形式,也就是当庭控辩形式进行。于是一幕具有历史意义的场面出现了,堂堂大清王朝,在外国人的法庭上控告自己的臣民,这算得上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官民平等地对簿公堂。


  “《苏报》案”发生后,当事人之一的章炳麟付出了3年牢狱的代价,年仅20岁的民主革命先驱邹容则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租界成为革命大本营

 


  作为清末时期典型的文字狱案件,“《苏报》案”曾经轰动一时。这是在中国国土上第一次通过法庭公开审理案件。控辩双方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交证据,而法官是根据证据而非个人的判断来判案的。这对几千年来习惯了 “官老爷”一个人说了算的中国民众来说,无疑带来了进步的空气,彻底打破了皇权神圣的观念。也许当初清廷有勇气同意使用这种公开审理的方式,就是想告诉民众,朝廷是有变法维新的决心的,他们也在同步进行立宪还政于民的努力,可惜这样的决心与努力来得太晚了。


  这样一个在中国史无前例案件的审理,使得当时反清的革命党人和众多媒体发现,他们在租界内从事舆论宣传,可以回避清廷制裁。从此,租界内就成了反清革命人士的大本营,反清舆论迅速在全国形成燎原之势。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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