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66年前的今天,1847年8月27日 (农历七月十七),洪秀全与冯云山共同制定《十款天条》。
1847年8月27日,洪秀全到紫荆山与冯云山会合,共同制定拜上帝会的各种仪式和《十款天条》。冯云山是"拜上帝会"创始人之一。他在广西桂平紫荆山区,通过近三年的艰苦努力,发展信徒数千人。洪秀全的到来,加强了领导。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他们共同建立了拜上帝会总机关,并制定了《十款天条》:即崇拜上帝;不拜邪神;不妄题皇上帝之名;七日礼拜颂赞皇上帝恩德;孝顺父母;不杀人害人;不奸邪淫乱;不偷窃劫抢;不讲谎话、不起贪心。前四条属宗教信仰,后六条是《原道救世歌》所举六不正的内容。平时作为会众的生活守则,战时则为军事纪律。《十款天条》与洪秀全的"三原"一样,成为组织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