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高宗留下的这份遗诏颇耐人寻味,特别是最后一句—嗣皇帝对军国大事有不能裁决的,应该听取天后的意见。这句话的政治意义非同小可,因为它赋予了武则天继续参与朝廷决策的权力。那么,高宗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换言之,如此重大的政治安排,究竟是出于高宗本人的意愿,还是武则天在其中做了手脚?
尽管后世许多妖魔化武则天的人怀疑是她对遗诏动了手脚,但此举应该是出自高宗本人的意愿的。
第一,高宗对现任太子李哲一直很失望,不放心把朝政大权全盘交给他。有一件事情足以证明这一点:开耀二年(682年)正月,李哲生了一个儿子,也就是李重照。高宗喜出望外,三月就下诏册立李重照为皇太孙,几天后又提出要为他开府置官。此举实在是匪夷所思,因为自古以来从没见过皇太子健在就立皇太孙的,更没听说过给襁褓中的皇太孙开府置官的。所以当时马上就有朝臣提出了异议,但高宗不以为然。
天子如此坚持,朝臣当然不敢说不行。虽然后来高宗自己也觉得为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开府置官确实有些离谱,因此并未实施,但是这样的决议本身就已经向世人表明,高宗对李哲实在是失望透顶。
第二,高宗不仅不信任太子,对宰相也同样不信任。因为在目前的宰相班子中,除了一个年迈体衰、有心无力的刘仁轨之外,其他宰相几乎都是武后新近提拔的,他们资历浅、威望轻、经验不足,把军国大事的参决权交给他们,高宗同样放心不下。
第三,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高宗真正信任的人其实还是武则天。自显庆五年(660年)参与朝政以来,武则天已经用二十多年的时间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政治经验,而她的执政能力也是朝野上下有目共睹的,所以高宗才会在去世当天发布的改元诏书中,公开赞扬武则天的政治才干:“比来天后事条,深有益于政,言近而意远,事少而功多。务令崇用,式遵无怠!”
从这道诏书中,不难看出高宗对武则天还存有相当程度上的倚重和信任。所以,为了保证帝国在权力交接过程中不出现动荡,高宗当然会把一部分最高决策权交给武则天,让她在过渡时期继续掌控大局。在高宗看来,无论武则天有多大的权力野心,她毕竟是李家的媳妇;不管她如何擅权揽政,到头来总要把权力归还李哲。进而言之,不论武则天做什么,她的所作所为客观上都是在确保李唐社稷的长治久安,因此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也许有人会问,高宗凭什么就不担心武则天篡夺李唐政权呢?
这实际上是一个伪命题。因为只有知道武则天篡唐历史的后世读者,才会有这种事后诸葛亮的思维,而对当时的高宗而言,这个问题根本就不存在。历史上从来只有男人坐天下,哪里听说过女人主乾坤?高宗又怎么可能想到武则天的终极目标居然是篡位称帝?所以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高宗不可能有这样的先见之明。
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高宗把一部分最高决策权交给武则天,确实是出于本人的意愿,并非武则天做了手脚。
当然,高宗这么做还有一个更深层的目的—对武则天的权力进行制衡。具体而言,就是为身后的李唐朝廷打造一个“政治三角格局”:一角是新君李哲,一角是担负顾命之责的宰相裴炎,再一角就是掌握部分决策权的武则天。在高宗看来,只有这三个角相互制衡,才能保障帝国的政治稳定。正因如此,他对武则天的授权也是有条件的。所谓“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兼取天后进止”,事实上也对武则天进行了限制:日常行政权仍然在李哲和宰相手中,只有当李哲和宰相都难以定夺时,武则天才有裁决权。
换而言之,这是一份授权与制约并存的遗诏。可见,唐高宗在临终之时,仍然是十分清醒的。至于后来武则天悍然废黜李哲,并一步步夺取大权,最终篡位称帝,那就不是高宗所能预料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