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你是爱我的,茉莉。”
“每一个人的容忍力都有个限度。”她说。
“你以前说话不是这样的。”我抗议。
“你以前对我也不是这样的。”她说。
这顿午餐吃得非常不如意,回到写字楼我闷闷不乐。女人就是这个样子,不管时代多进步,她们总对男人如家畜,巴不得在他们身上烙上一个火印。连茉莉都这样。
OK我承认我目前没有诚意要结婚,但至少我早已决定,如果结婚,一定会娶这个女子,这还不够?
我很不高兴。
毕竟她下班的时候,我还是接了她。
她说:“我家里有客人。”
“谁?”我诧异。她一向独住。
“以前英国的同学。”她说:“在香港停数天,买点东西回英国结婚。”
“中国人?”我问。
“自然。”茉莉说。
我送茉莉上楼。“无端端来一个客人,多么不便,你为什么不叫她去住酒店?”
“这是我的住宅,我爱怎么就怎么。”她说。
她的语气越来越强硬,使我反感。我的确是错在先,但现在她的面子不都是挽回来了,何必还这样子对我。现代女性已失去以前女性的美德,可是保存着一切劣根性。
我不悦的说:“你们两个人有伴,我不留下来了。”
“我不会勉强你的。”她说。
她想跟我吵架?
我沉默地等她开了门,转头想告辞走,但是一眼瞥到门口鞋架边的一双鞋子。五号半的“卡珊达拉”凉鞋,今年最流行的紫色猄皮。
我马上改变主意。我想见这双鞋的女主人。
茉莉把鞋子拾回故在架子上。一边喃喃的说:“今年夏天都流行猄皮,叫人只能穿一季,害死荷包。”
我沉默地跟她进去。
一部手提录音机在播歌:洛史超域的沙哑声音:
──“我不想再说
你如何碎了我的心
噢心──”
一个女孩子背着我们坐在房中床上喁喁说电话,声音低不可闻,她有很长的头发,很卷,一边用手不停的掠着,一下又一下,非常的不耐烦,非常使人心跳,手上的钻戒闪闪生光。
“祖莲──”茉莉叫她。
她转过头来笑一笑,容貌使我心悸。我从没见过这样的美女!上帝。
她放下电话站起来,向我说:“我知道你是谁,茉莉常常说起你。”
我尽量放得自然,坐在沙发上,她把茉莉拉到一角,像说着什么知心话。她身上披着一袭长袍,料子也不算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身上的曲线却一寸寸露在外边。她的头发无穷无尽地卷着麻花,几乎垂到腰间。
我是一个男人,我马上想到的是:这一头头发在床上是多么的诱惑。
我喝一口水,叹声气。没法子。我永远不能专一,我永远眼睛在瞄别的女人。对不起,茉莉。
只听得茉莉说:“好,那么你去吧,好自为之。”
“嗯。”祖莲点点头,“我去换衣服。”
茉莉问:“你跟不跟我吃饭?我有空。”
茉莉的脸清纯像女学生,太简单太空洞,有点乏味,我兴致索然,而且又觉得疲倦。
我说:“我回去了,这几天一直没睡好,朝朝一早起身去等你。”
“好,你回去吧。”她声音里带点失望。
我原本可以陪她去吃饭。但是月底,口袋里的钱也不够。上个星期因得罪了她,送花送糖,用掉不少。长久与女朋友开销是最累的。但结婚?我不知道。结婚后孩子又随时会跟着出世。我很爱孩子,但人家的孩子与自家的孩子又不同。自己的孩子一生一世都耽那里,是心头上的一块铝。而且生命有什么一意义。永远痛苦多过快乐,平静的生活比痛苦更惨,人静下来便是统一的黑暗,我害怕黑暗,因为死亡也是黑暗。
我需要茉莉,因为她是如此忠心的朋友,永远愿意陪伴我。不过我一生只能活一次,我不相信一段婚姻可以维持三十年,即便可以白头偕老,也实在太厌闷。人应该迟婚,女人三十五,男人四十,大家想清想楚,寻个伴侣终老,到十年八年之后,双方即使厌倦,那一头也差不多近矣,大可以平安无事地一道寿终正寝,岂不是美,也不必要孩子。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