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阿细。
我知道我知道,说起“阿细”,你会想像到一个广东籍妙龄女子,知识程度并不高,美目皓齿,瓜子口脸,皮肤微棕,黑油油的一根粗辫子,穿香云纹唐装衫裤……
但我不是女人。
我是男人。
我甚至不“细”,我身高六尺零半寸,重一六○磅,网球好手,自由式泳赛常常夺冠军。阿细!
名字的来源是这样的:外祖母是广东人,嫁给上海人。妈妈又嫁上海人,因此外婆觉得家中没啥广东味道,适逢我生下来只得五磅六安土。OK,叫阿细。
家中叫惯,不觉得。“阿细,明天去看电影吗?”
“阿细,暑假去巴黎吗?”
“阿细,怎么还没有正式女朋友?”
但是外头的朋友听见这名字,先是吃惊,后来就笑得昏倒,成为取笑的题材。
到了多伦多,庆幸得很,我用英文名字“约翰”,或是中文名字“瀚”,洋人干脆叫我“赵”,阿细失传了,大转变。
一切都平安无事,直到妹妹来多伦多大学看我。
在食堂陪我吃饭,她不停的叫我阿细,阿细。
──“阿细,取杯咖啡给我。”
“阿细,端张椅子来。”
我跟她说:“我是你的亲大哥,请不要叫我的小名。”
她耸耸肩。
那时有个洋妞坐在旁边,奇怪地问:“你为什么叫你哥哥AHSAI?他明明叫约翰。”
我要阻止妹妹已经来不及,妹妹若无其事地说:“哦,那是他的昵称。”
洋妞兴趣来了,“什么意思?”
“细?小的意思,TINY,MINUTE。”妹妹看着我笑,陕陕眼。
我央求那洋妞,“请别告诉其他的人,求求你。”
洋妞笑,“为什么?我认为太可爱了。”
妹妹问:“你叫什么名字?”
洋妞答:“珍纳。”
妹妹购瞄她,跟我说:“她至少有三十八寸胸。”
我说:“别老土,每个鬼妹都有大胸脯。”
“你看她那身肉,马上想到床。”妹妹挤眉弄眼。
“别这样好不好?”我抗议。
珍纳一点不在乎,笑眯眯地听着我们两兄妹说国语。
“你不喜欢她?”妹妹诧异。
“不。”
“喜欢谁?”
“本系的一个中国女孩子。”
“去追呀,”
“无从下手。”
“什么意思?”
“她假装看不到男人。”
“喜欢女人?”妹妹问。
“肯定不是。”
“性冷感?”
“妹妹……”
她耸耸肩。
那个珍纳显然已经接受了妹妹的勾搭,坐看不走。她问:“你小吗?不小吧?”她笑,“六尺高的男孩子不算小尺码了。”
我觉得世界反了,良家男人惨遭调戏。
所以我喜欢孙明媚。她是纯东方的。
在图书馆见到她,像是见到一尊高贵的佛像。
沉默,宁静,端庄,秀丽。
挺直鼻子,明亮眼睛,唯一现代的是她略翘的嘴唇,使她有种骄傲的感觉。
当她写功课的时候,漆黑的长发垂在一边,习惯性地手摸着下巴。一件淡色上等的凯丝咪毛衣,一条窄脚牛仔袂,一双KICKERS球鞋。
我喜欢她。喜欢她的一切。她的相貌,她的身材,她的举止,她的声音。我告诉自己:赵阿细,你碰上你等待的女神了,她与我心目中的标准完全符合。我甚至爱上了她的双手。没有指甲油、修长,有点倔强,艺术家型,性感的。
我也见过她游泳,她是个好泳手,穿黑色一件头泳衣,你知道,真正游泳的人不会穿比基尼,但她那件泳衣非常漂亮,里在她细长的身裁上,胸脯是完美的半圆型。
那次我趋向前去与她打招呼。
她正用白色的大毛巾擦头发,对我的笑容视若无睹,冷冷瞥我一眼,随即走开。
于是赵阿细发呆地站在池畔,涨红着脸。
老实说,我还没有受过这种待遇。女人喜欢我。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