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是今年我市中小学暑假的最后一周,兰州市中小学生暑假将于8月30日结束,8月31日正式上课。由于疫情原因,这个假期出门旅行的计划大多已经泡汤了,在家等待了一个假期的学生们肯定已经跃跃欲试了吧!下面,记者就家长们最关心的收费问题采访到权威的官方解答,快来看看吧!
根据我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秋季学期开学报名时,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校内显著位置通过公示栏、校园网等形式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费,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多收费少开票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切实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损害学生利益。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立或收费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班、特长班和兴趣班。幼儿园不得在保育教育费之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据悉,秋季新学期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费省级示范全托240元至480元每生每月,日托是180元至380元每生每月;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费,义务教育阶段书费、教辅材料免费,普通高中学费省级示范700元每生,市级示范每生550元,一般高中每生500元。普通高中住宿费7人以上:150元每生每学期,6人及以下165元每生每学期;中等学校学费免费;中等学校住宿费8人间以上每生每年500元,8人至7人间,每生每年800元,6人至5人间每生每年900元,3人至4人间每生每年1100元,两人间及单间每生每年1200元。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