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三年累计理赔2300余万元
大西北网讯 6月29日,记者从兰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暨2020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推进会上获悉,3年来,我市在全市建立覆盖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已累计理赔2300余万元。
2017年,市民政局本着贯彻国家四部委——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甘肃省四厅局在我省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精神,在全省首家试点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在全市建立覆盖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自2017年6月20日起,为兰州市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统一购买了意外伤害险,这一惠民项目正式启动以来,保险期间意外死亡、残疾、住院、门诊均可取得赔付和补贴。2018年,兰州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工作,在2017年的基础上提高了赔偿标准,扩大了保障范围,优化了保险方案,同时,确定了服务期限为3年,为了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近期兰州市民政局提前谋划,按期完成了2020年续保工作。
我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通过政府补贴群众,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其中2017年度理赔案件1215笔,理赔金额710万元,简单赔付率119%;2018年度理赔案件1992笔,理赔金额936万,简单赔付率140%。截至2020年6月20日,2019年度共计赔付案件1721笔,赔付金额合计732.6万元,预计后期赔付金额200万元以上,总赔付将达930万元以上,简单赔付率将达138%。
在扩大保障范围后,兰州市户籍60岁以上农村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意外伤害住院(照护)补贴标准提高至“100元”,较之过去增加50元;兰州市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因食物中毒身故,死亡赔付标准提高至“4万元”,较之过去增加1万元;兰州市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因交通意外身故,死亡赔付标准提高至“4万元”,较之过去增加1万元。
户籍不在兰州市和想多购买几份保险的老年人可自费购买保费每份50元或者100元意外伤害保险,最多购买2份,并将年龄放宽到45岁至99岁,最高保障金额分别达到3.3万元和7.1万元,进一步扩充了中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需求。
2020年,市民政局将在过去三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同时督促承保保险公司提升服务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力争这一惠民政策让更多的老年人受益。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谯喜龙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