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援企稳岗工作,纾解建筑企业因受疫情防控影响导致资金紧缺、运营困难问题,支持建筑业企业尽快开工复岗,省人社厅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6月3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在省人社厅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筑单位或业主单位可申请提前退还。
退还条件
据了解,提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为:
(一)目前建设工程进度完成70%以上的。
(二)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因受疫情影响造成资金紧缺、运营困难,提交提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的。
(三)本建设工程之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
(四)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评估,申请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的。
退还程序
(一)单位申请。缴纳单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需提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文件和资料。
(二)审核评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核评估。(三)保证金退还。出具《甘肃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返还通知》,由开户银行将保证金和利息一次性退还缴纳单位。
申请资料
(一)提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书。
(二)《甘肃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提前退还申请表》。
(三)本建设工程之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证明材料。
(四)本建设工程后期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业主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署名盖章)。
(五)本建设工程进度证明。
(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
申请时限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