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全省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19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二、登记对象
凡具有本省常住户籍,2019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2001年出生)的男性公民(含在本辖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以参加兵役登记。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以内,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以内,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以内的男性公民,未登记的要进行补登。女性公民不登记。
三、登记程序
(一)网上注册。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各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设立兵役登记站,应征青年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高校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
(三)发放《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为18周岁登记青年发放《兵役登记证》。《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法律责任
兵役登记是《兵役法》规定的法定义务,适龄男性公民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对不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的公民,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将作出相应惩处:
(一)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拒绝完成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三)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五、注意事项
兵役登记采取网上登记和设站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通高校学生可在就读高校征兵工作站登记;普通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学生和其他社会青年,可在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武装部登记;确不能现场登记的,可委托家长代登或兵役机关联系本人协助登记。
六、政策咨询
兵役登记有关法规政策可咨询各级征兵办公室,或登录“全国征兵网”咨询。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如下:
兰州市征兵办公室: 0931-7649028
嘉峪关市征兵办公室: 0937-6347031
酒泉市征兵办公室: 0937-2305212
张掖市征兵办公室: 0936-2700922
金昌市征兵办公室: 0935-8615044
武威市征兵办公室: 0935-2507531
白银市征兵办公室: 0943-8857525
定西市征兵办公室: 0932-7641021
天水市征兵办公室: 0938-8606029
陇南市征兵办公室: 0939-8616028
庆阳市征兵办公室: 0934-8624032
平凉市征兵办公室: 0933-6829815
甘南州征兵办公室: 0941-6664822
临夏州征兵办公室: 0930-6662123
特此通告。
甘肃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