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日前,《甘肃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下发。根据《方案》,我省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所有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
根据《方案》,到2018年我省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完成分级管理。同时,我省将用3年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使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并通过省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予以公示,给予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从业资格证书、一定时间限制从业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对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我省将持续推进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治施工安全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尤其要加大对轨道交通工程新开工、风险事故频发以及发生较大事故城市的监督检查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