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甘肃省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日前公布,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区域为省内11个市(州)的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暨符合当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资格审核及信息上报。拟报考我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专项招生(精准扶贫专项)、革命老区专项招生(革命老区专项)、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民族专项)等类型招生和拟享受高考加分中对户籍及民族成分有要求的项目,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的规定,报考学生的资格审核认定和备案由考生户籍所在报名地招办负责。
各地招办在考生资格审核中必须结合《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和《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扎实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考生户籍、学籍、年限等信息的一致性。考生须到户籍所在报名地县(市、区)招办申领《2017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详见附2),填写后交县(市、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及备案。
凡不进行资格认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国家专项计划录取。资格审查时,对符合相关资格但个别情况特殊的考生,由县(市、区)招办组织审查后,报市(州)招办裁决。市(州)招办将批准的考生名单和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市(州)招办对贫困地区考生资格信息数据单独建库,5月下旬报省教育考试院。《2017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由县(市、区)招办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国家专项计划分别在本科提前批次ABC段填报志愿
批次设置。国家专项计划分别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A、B、C段。教育部下达我省招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分两部分编制:部属及省外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分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B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若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院校,计划编制安排在提前批A段;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兰州文理学院等7所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分县(市、区)、分专业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具体承担院校及计划情况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
国家专项计划单列。计划公布时须注明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或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志愿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分别在本科提前批A、B、C段填报志愿。部属及省外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B段填报;若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在提前批A段填报;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C段填报。
投档模式及志愿设置。国家专项计划B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在本科提前批A段中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实行“1+1”顺序志愿。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国家专项计划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2017年国家专项计划分数线参照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分数线执行,如生源不足时,按照教育部规定可降分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要求的院校在本科提前批A段招生录取;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面向58个贫困县(市、区)在本科提前批B段招生录取;省属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面向58个贫困县(市、区),按考生志愿和成绩分县(市、区)在本科提前批C段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A段有特殊要求国家专项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如生源不足随A段其他类计划一起征集;国家专项计划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省属高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分解到县(市、区)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不征集志愿,如计划地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发档,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