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充分激励境内外旅行社招徕游客来甘肃旅游,鼓励旅行社积极开发新产品,有效开拓客源市场,促进甘肃旅游持续快速发展,甘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日前印发关于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甘”旅游的补贴办法,凡境内外旅行社自联海外旅游者包机来甘肃旅游,且游客在我省停留3天2晚以上,每架次(列)补贴2万元。
旅游包机 每架次补贴2万元
本办法补贴对象为:通过旅游包机、专列、团队等方式,组织境内外游客来甘肃旅游的境内外旅行社。
旅游包机:凡境内外旅行社自联海外旅游者包机来甘肃旅游,且游客在我省停留3天2晚以上,每架次(列)补贴2万元。凡省内外旅行社从省外组织国内旅游者包机来甘肃旅游,且在我省停留3天2晚以上,按机型给予补贴:100座以下每架次补贴1万元;100-160座,每架次补贴1.5万元。160座以上每架次补贴2万元。
旅游专列补贴。凡境内外旅行社组织境内外旅游专列来甘肃旅游,且在我省停留3天2晚以上,每列补贴2万元。
国内游 年度地接补贴前30名
入境旅游年度组团补贴、国内旅游组团补贴:由市州旅游部门制定补贴政策进行审核补贴,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将按照市州旅游部门补贴资金的20%给予叠加补贴。
国内旅游年度地接补贴:由市州旅游部门制定补贴政策进行审核补贴,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将对经市州审核确定补贴的地接旅行社按年度地接游客数排名,补贴前30名:一等补贴1个,补贴5万元;二等补贴3个,各补贴3万元;三等补贴6个,各补贴2万元;鼓励等次补贴20个,各补贴1万元。
淡季游 旅行社补贴标准上浮40%
鼓励旅行社积极开展淡季组团游甘肃的旅游业务,凡符合前款补贴条件,并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组织境内外包机、专列来甘肃旅游,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40%。开拓境外市场。我省旅行社邀请境外旅行商到甘肃考察踩线的,由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协调有关市州旅游部门给予免门票或优惠,并视活动规模和来宾情况给予相应的礼遇。
参加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的境外宣传推广活动的旅行社,赴港澳台及国外客源市场参展促销或开展推广活动的旅游企业人员相关费用补贴标准:国际或跨境(含境外交通和境内中转)交通费的100%;境外食宿费的50%。
鼓励境内外旅行社积极创新旅游线路,精心设计策划旅游新线路、新产品,被评为全省旅游创新产品奖的每项奖励3万元。
引起重大投诉将取消补贴资格
凡符合包机、专列补贴条件者,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组织境内外包机、专列来甘肃旅游,属开发淡季旅游产品,可申请淡季旅游补贴,对已完成的补贴进行后续跟踪监督,受补贴名单将在甘肃旅游政务网上公布,接受行业监督及举报。对经举报查实弄虚作假的旅行社,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将收回补贴资金,取消其3年内申报补贴资格,在全行业进行通报批评及媒体曝光,并提供给有关部门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全年如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因旅游服务质量引起重大投诉的旅行社取消补贴资格。
据悉,该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的《甘肃省旅游局关于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甘”旅游的补贴办法《暂行》》。